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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三大“忽悠”手法大揭秘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1 ℃

【二手房交易三大“忽悠”手法大揭秘】

二手房买卖纠纷激增 房产中介钻法律漏洞规避风险

找中介买二手房原本是省时省力的不二选择,然而自2010年9月以来,随着银行利率的调整,北京市二手房交易量回落,房屋中介公司想出各种招数维持自己的业务收入,由此引发不少纠纷。

房产中介推荐“理财”计划

记者在采访东城区法院时,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当事人一方北京市民席先生本想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一套自住房,然而中介公司却向他推荐了一个“理财”计划:中介公司手中有一套地处黄金地段的商用房正在出售,价格较低,升值空间很大。

“中介公司建议我抢先与卖主签订买卖合同,并交5万元定金。”席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中介公司当时保证,他们会找到比我出价高出20万元的买家。卖家为了多赚购房款,一定会毁约,那么就要向我返还双倍的定金。这样一来,卖家既多赚10万元的房款,我也赚了5万元的额外之财。”

不久后,席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约定与房主签订买卖合同后,就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两万元。随后,席先生又依计划向房主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然而,签完合同后,席先生左等右等,一直没有等来预料之中的“好消息”,而卖家却是三番五次地催促他尽快给付房款。

无奈之下,席先生只得与房主解约。因为席先生是毁约方,他交付的5万元定金不能退回。

在席先生为投资失败懊恼的时候,中介公司却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席先生支付两万元中介费。

虽然席先生是在中介公司的“忽悠”之下进行交易的,但由于其与中介公司之间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最终法院只能判令席先生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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