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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最新二手房买卖误区案例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3 ℃

    【2011最新二手房买卖误区案例】

    雷区一:为逃税约定虚假价格

    王先生打算购买张女士的一套售价300万元的房子,约定由王先生支付该房全部税款。为了避税,双方协商在网签合同时将房价报低为120万元。不料由于房价上涨,张女士突然反悔,并要求按购房款全额纳税,否则解约。急于买房的王先生为此比原计划多交了17万元税款,他一怒之下将张女士起诉到法院,但还是输了官司。

    律师排雷:王先生与张女士希望通过低报房屋实际成交价格而逃避税款,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因此该约定无效,即使张女士事后反悔,王先生也只能自行负担多交的税款。

    雷区二:夫妻卖房仅一方签字

    宋先生与陈女士是夫妻关系。阮先生购买两人的房子时,宋先生也在场,但却未在买卖合同上签字。此后因为房价上涨,宋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理由是房屋买卖合同未经自己书面同意。最后是中介职员戳穿了他的谎言。

    律师排雷:本案中阮先生很幸运地找到了中介职员的有效的证言,可以证实宋先生对妻子卖房一事知情并同意。但如果没这么幸运,可能就得因为卖房人恶意违约承担损失。因此,如果所购的房屋属于出卖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定要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确认夫妻双方均同意卖房,即使作为出卖人在合同上签字的是夫或妻一方,也应当要求提供其配偶授权卖房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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