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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假赠与、假合同逃不掉二手房交易税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5 ℃

自沈阳市二手房转让个税新政策出台后,8月25日开始征收前,记者在大东、沈河、和平等区房地产交易市场走访时发现,一些市民和房产中介为了逃避二手房交易应该缴纳的税款,还在纷纷想办法避税省钱。

  8月20日,记者来到大东区小什字街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佯装要卖房子。工作人员向记者露了底,说二手房交易逃税有办法。比如记者和买家谈好价钱后,可以假借“亲属”名以“赠与”形式或以“黑白合同”形式进行二手房过户。所谓“黑白合同”就是买卖二手房的双方签两份合同,一份是实际成交价,一份合同标价低于买卖双方实际达成的价格,就是为了过户时少缴点税款。地税部门:

  “假赠与”有五大风险

  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根据新细则的出台,房产转让免征个税情况中,只有直系亲属间继承(指按照有关法律存在继承关系的)的房屋出让方和受让方均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将一律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假赠与”五大风险:买卖双方都可能利益受损

  第一,根据有关规定,以房屋赠与代替买卖逃避税收的行为显然归属无效;

  第二,假赠与代替真买卖中,卖方有可能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全额取得卖房款,而买方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房产的权利也不能得到法律有效保护;

  第三,假赠与代替真买卖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可能受刑事制裁;

  第四,赠与人不对标的的瑕疵负责,故赠与后如房产本身存在问题很难要求赠与人承担责任;

  第五,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能被撤销,受赠人可能人财两空。“黑白合同”存在四大风险

  地税部门提醒市民,“黑白合同”存在四大风险:

  第一,卖方可能拿不到另外一份不过户的合同中所标的房款,因为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买方可以以各种理由提出抗辩;

  第二,“黑白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合同法规定,此种合同属无效合同;

  第三,如果税收机关有明确证据证明此“黑白合同”是为逃税,可以进行税收追缴,严重的可能涉及逃税罪;

  第四,对于买方来讲,现交易价格较低,如未来有意出售,会存在原始购房价格较低,欲出售价格与原始价格差额部分偏高,导致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高的问题。如遇到政策不断调整,存在政策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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