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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十谨记六掌握”轻松圆购房梦想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1 ℃

二手房交易“十谨记六掌握”轻松圆购房梦想
近来的房地产市场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那么,在新的形势下,买房的常识和讲究将是买房者关心的问题。如在在一个持续降息的周期下面买房,当然可以大胆采取信贷消费形式,缩小现金支出,现付,预期月供;如关注非商品房出身二手房。由于要扩大住房需求,除强化保障住房供应量与对象外,前期一些非商品房出身的,如以前的经适房,公房转私有,部分村改房及集资房,处于旧城改造区域的乡产房等,当楼市需求不力的时候,政府首选启动的将是为这些边缘住房交易与置换,不妨关注。买房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地段,这些房子都具备好的地段;最后要谨慎:谨慎进入住宅投资市场、底商或零售商业投资市场,因为盘活住宅投资市场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政府是否放开投资管制的口子,还有待观察。二手房市场及租赁市场固然总理提出了方向,但各地如何启动,以及二手交易与开发商的关联度比较低,政府如果想救开发商,首选的当然不是二手交易的税费,反而是新房交易税费。底商及零售商业主要是有些人喜欢投资的稳定,认为商业持续性好,实际上,商业空置量与交易量均非常之弱,这个时候进行投资,应当适度且谨慎。尤其是返租,固定回报承诺与低首付,经营性持有等促销方式的使用,应该注意实质性风险。来源搜房网
下面让我们一起关注下买房过程中的一些常识事项。
第一、二手房交易须谨慎需要注意十大问题谨记心头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法律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此之前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容易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
四、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型还是出让型。划拨型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型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如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的商品房的价格购买,衡量起来就有点不划算。
五、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是因为已了解该房屋未来5到10年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因素。作为买受人,在购买前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六、福利型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七、购买单位住房时要注意是否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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