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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物业交验手续不可少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67 ℃


正文:
二手房买卖物业交验手续不可少

  去年8月份购房的丁小姐于去年11月底与业主办理完过户手续。当丁小姐拿到新的房产证准备开始过自己新的生活时,物业公司上门来收供暖费和物业费了。拿到单据后丁小姐傻了眼。原来该房屋原来的业主拖欠了近两年的供暖费和物业费,全部算下来有将近7000元。丁小姐拒绝交费,并打电话与原先的业主联系,可是业主拒不接电话。打电话找中介公司要求解决,中介公司却称,房屋交易已经完毕,交易过后所有的事情都与该公司无关。由于全部房款早已支付给原先的业主,无法从中扣除前业主所欠费用,并且房产现在也已经变更为丁小姐名下的产业,因此丁小姐只好自己承担了全部的物业供暖费。

  破解招数:

  购买房屋一定要有正规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给业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双方完成物业交验,保证物业交验的费用结清及房屋的验收工作后再支付剩余房款。如“我爱我家”公司,就会协助购房者与业主双方在房屋现场进行物业交验,并要求双方在交验当天填写《物业交验单》,确认签字无误后才会代购房者向业主支付购房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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