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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流程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2 ℃

    办事流程名称 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流程
    详细情况及所需证件
    ㈠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①单位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审批表》、《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职工名册》,连同相关的开户证明材料一起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②账户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单位及职工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③通知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单位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通知申请单位。
    ④单位预留印鉴。单位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3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印鉴卡,并同时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资料归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⑥单位建账。单位按照财务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明细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转移、对账、查询等提供依据。
    ㈡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
    ①提交资料。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业务表格。
    ②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变更,将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③资料归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㈢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单位封存业务流程见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流程。
    集中封存业务流程见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流程。
    ㈣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①提交资料。职工个人账户转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明细表》,连同相关的证明材料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②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逐笔逐项审核,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的印章与转出单位预留印鉴卡上的印章折角核验,核验无误后,即时将职工个人账户上的有关信息由转出单位账户转移到转入单位账户,同时打印转移清册。转移到集中封存户的,还应为转入职工打印《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通知单》,由单位转交职工。
    ③记账归档。在转移凭证、转移明细表及转移清册上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章后,第一联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记账归档,第二联由转出单位转交转入单位记账归档,第三联退转出单位记账。
    ㈤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①单位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审批表》,连同证明材料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②审核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单位提交的业务表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注销条件的,即时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将注销情况通知单位。
    ③资料归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㈥住房公积金缴存
    ①提交资料。缴存单位准确填写相关的业务表格,连同转账支票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②审核签收。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缴存单位提交的业务表格及支票审核无误后,即时签收支票,将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同时打印住房公积金专用收据。
    ③记账归档。在业务表格上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章,业务表格第一联及专用收据第一、三联由公积金管理部门记账归档。业务表格第二联及专用收据第二联返缴存单位记账,
    ㈦降低缴存比例、缓缴
    ①单位申请。单位准确填写《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审批表》或《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②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单位提交的业务表格、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同时将申请单位的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
    ③资料归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延期手续所提交的资料及程序与首次办理时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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