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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5 ℃

  导读:二手房买卖、二手房转让等二手房交易的时候都要注意一定要过户登记,因为我国的房屋产权是以登记记录为准的,如果钱交了,但是没过户,最后拿不到房,那就真的钱房两空了,那么二手房交易过户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1、签订买卖协议

  房地产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署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由经纪方托管),卖方交付房产证给经纪方。

  2、查档

  经纪方带房产证,落实产权状况,查档取回查档记录。

  3、转定

  凭查档有效单,经纪方转交卖方托管定金。

  4、物业评估

  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

  5、申请按揭

  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存首期款到经纪方或指定银行托管。

  6、银行出《承诺书》

  银行经初步审查后,拟同意向买方发放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出具承诺书。

  7、签署担保协议

  买卖双方签署一次性付款挰保的《担保协议》,买方提供资金监管协议及冻结资金的单据给担保公司。

  8、办理委托公证

  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调查与审批后,房地产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支付担保费和手续费。

  9、赎契

  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号;担保公司查档后,代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

  10、申请产权转移递件

  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到国土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支付公证费),再到国土部门递件,由经纪方领取并保管回执。

  11、审批

  国土部门审核资烊,批准产权转移。

  12、缴纳税费

  国土培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

  13、出证

  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取《房产证》,并做抵押登记。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

  14、银行放款

  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贷款。

  15、交接物业

  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

  16、结清尾数

  经经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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