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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国土局:农民房买卖非法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7 ℃

  近日,记者接到不少人投诉称,他们去年以6至8万元不等的价格在布吉购买了,开发商当时承诺半年就可以办房产证,但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房产证办不到,房子品质问题不断,开发商置之不理。‘两证一书’办不了房产证

  这种农村私房与所谓的集资房是否可以买卖呢?近日,带着部分购房者提供的,记者走访了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地政建设监察处有关人士。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一些地方的农民房的开发和买卖十分盛行,他们大都打着集资房的旗号采用合作建房的形式与购房者签订协议,附本一般都有‘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让合同书),还承诺可以办房产证。但有关人士称这些‘两证一书’是绝对办不了房产证的。这些‘两证一书’已经被开发商重复使用多次的了。而且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已经不再审批合作建房了,合作建房,购房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城镇居民建房需要使用土地,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这种‘两证一书’也是历史条件下典型的越权审批,到头来都是无效的法律文书。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国家土地,越权审批部门要承??责任。非法获得土地又透过非法买卖来进行所谓产权转让就更不合法,最终坑的是购房者。

  2001年10月17日,深圳市人大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该规定对于1999年3月5日以前的违法私房要求在交纳罚款后,国土部门确认产权,补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这种房屋不得抵押转让或买卖。律师说法:合作建房合同书并无法律效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对记者表示,购买这种未经审批的农民房是没有保障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开发商承诺办房产证都是没有法律意义的。如果购房者权利受损,诉讼法律,这种无效合同可能最终被撤销,购房者即使拿回房款,还要为此支付租金。

  这位律师说,所谓的律师见证书,仅仅说明双方在律师面前签订了一份协议,并未就内容附件的真实合法与否作鉴定,反而是在为一种不合法的事物进行见证,本身这种见证就不合法,是要追究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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