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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8 ℃

  一、杭州市“城中村”定义

  1.杭州市“城中村”概念

  杭州市“城中村”的概念,界定应与国内“城中村”相一致,借鉴国内“城中村”概念来定义杭州市“城中村”,可以这样来表述:在杭州市规划建设范围以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

  杭州市“城中村”根据它们拥有土地生活主要来源等可分为三类:

  A类是指这些社区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征用他们原先生存基础—土地,他们已没有土地从事第一产业。它们散布于杭州的主城区的范围内,上城与下城是杭州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与改造,“城中村”数量减少得很快,现存的“城中村”已经为数不多,在其他的几个区中“城中村”数量较多。

  在杭州市属于A类“城中村”主要有以下28个村。

  西湖区:花园村、武林村、宋江村、古荡村、庆丰村、黄龙洞村、金沙港村、玉泉村、伍联村、骆家庄村、九莲村、保亭村、益乐村;

  江干区:常青村、定海村、景芳村、闸弄口村、三里亭村、皋亭村、章家坝村;

  上城区:玉皇村、近江村、望江村;

  下城区:长木村、打铁关村、潮王村;

  拱墅区:拱宸村、七古登村、善贤村、大关村、沈塘湾村、八丈井村、东新村。

  B类“城中村”是有少量的农用地和处于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它们多处于杭州市的城乡结合部,或近期重点建设区域,或重要大型的基础设施即将建设区域,如:钱江新城、下沙高教园区、风景区内等。

  属于B类的“城中村”典型代表有:

  西湖区:五里塘村、转塘村、虾龙圩村;

  江干区:常青村、新塘村、蚕桑村;

  拱墅区:阮家桥村、吉如村、庆隆村、李家桥村、三宸村、瓜山村、皋亭村;

  下城区:灯塔村。

  C类是主要分布在绕城公路外,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农村,这些农村具有较多的土地,城市近期建设不会覆盖的地区。

  2.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概述

  从广义的“城中村”概念来分析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情况。

  (1)A类“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交错,处于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之中,相对于其他区域的“城中村”,这一地区的“城中村”数量较少,分布密度也相对较稀。居住于其中人群,被城市生活逐渐同化,贴近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青一代,大多数已接受良好的教育,易于接受城市文明,已被“城市化”。

  该区内建筑景观,有些已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法改造,与城市完全相融,建筑层数以多层为主,建筑形式也与周边城市建筑相协调。但有些村改造过于迁就农民的意愿,建筑层数以低层为主,建筑形式也较为落后。另外还有一些,根本没有进行改造,建筑布局混乱,基础市政设施严重短缺。

  人口仍以原村落居住人口为主体,另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在此租房,居住人口较为混杂。

  A类“城中村”居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工作收入、出租房屋的租金及集体企业土地升值的分红。

  (2)B类“城中村”

  该类“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咬合,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近期建设将要影响的地区,由于该类“城中村”中的居住具有一定数量的农用地,居民工作“农”、“工”参半,处于城市与乡村冲突与融合地带,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也向往城市的文明,但又对城市文明有惧怕的心理。

  该类建筑景观较差,新旧建筑都有,建筑以低矮为多,没有经过统一规划,建筑布局混乱,市政基础设施严重短缺。

  人口中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村落常住人口以老年、儿童居多,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在此租房。

  (3)C类“城中村”

  该类“城中村”的建筑,人口、景观仍保留着浓重的乡村形态。

  3.当前杭州“城中村”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1)住区缺乏统一的规划,布局凌乱

  近几年来,浙江省的经济发展很快,人们的平均经济收入有了很大的增长,农村家庭的收入出现了差别。家庭收入较高的从原来的平房发展到小洋楼或别墅,每一幢建筑都可谓争奇斗艳,但整个村庄缺乏统一的规划,建筑布局凌乱、参差不齐,道路曲折,新老建筑交错,建筑的风格相差很远。

  (2)公共设施匮乏、居住环境质量不高

  每个农户都注重自家房屋的建设,忽视公共设施的建设,缺少必要的商业服务设施,使居民的生活很不方便。缺少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如一些农居的上下水存在严重的问题,楼上没有自来水,缺少排污系统,使基本家庭的设施,如:浴缸、马桶等无法正常使用。

  室外环境几乎没有经过设计,垃圾随处可见,河流水溪受到污染,树木混乱,杂草丛生,缺乏人与人交往的室外场地。

  (3)陈规陋俗依然存在

  在农村依然存在不少的陈规陋俗,反映在农居建设上,房屋争大求高,相互攀比。相邻的房屋不能有高低的差别,要求相互之间的“均等性”;在建筑的地坪标高上,相邻之间不能有明显的差别;左右的房屋之间不能有前后之别,否则,处于后边、低的那一家的“风水”不好。

  (4)建筑设计水平不高

  建筑的形式相差甚远,各种风格流派都有,形式有明显拼接揉搓痕迹。建筑面积过大,建筑的平面功能组织很不合理,建筑的高度过高,有的达到6—7层,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建筑的形式有的是坡屋顶,有的是欧式建筑,还有的是“中西结合”的建筑。

  4.“城中村”改造分期

  “城中村”的改造涉及面广,需要大量资金,协调处理各层次人群的利益,阻碍较大。基于杭州市“城中村”分类情况,结合近期城市发展建设,及各村存在问题解决的紧迫性,“城中村”的改造需要分期分批实施。

  鉴于以上因素,把杭州市“城中村”的改造分为以下几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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