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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赔偿问题 法庭可采信房屋质量评估
发布时间:2017-07-31 13:3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8 ℃

  争议双方可共同委托机构检测评估,评估报告有效期原则上1年

  今后,当房屋出现结构质量、损失赔偿额度等有争议,可以通过专业的检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在进入司法程序时,评估结果将成为法院作出裁决的依据,从而保护买房者的正当利益。昨日,北京市建委表示,此举有效解决对众多的房屋质量投诉。

  房屋质量损失额度成难点

  北京市建委委员张某平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房屋质量的投诉以前主要集中在房屋结构等安全方面,近来则主要集中在地板翘起、墙漆脱落、吊顶掉下等问题上。这往往涉及赔偿金额的确定,但矛盾双方很难就赔偿额度达成一致,一旦对簿公堂,司法部门也难于处理。

  市高法明确评估报告效力

  昨日上午,市建委宣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因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案件,依据市建委有关规定做出的评估报告,可作为证据使用。今后一旦发生房屋质量纠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和检测机构,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赔偿金额等做出明确且公正的评估。在法庭上,这些检测报告和评估报告将成为裁决的重要依据。

  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前,应该先进行房屋质量缺陷认可,评定房屋质量缺陷认可协议、鉴定报告、评定报告,这些报告中应当包括房屋缺陷的部位、类型、程度和影响四项内容。

  59家中介机构具评估资格

  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张某科介绍说,按照规定,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由北京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协会推荐的59家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这些机构的具体名录可在市建委官方网站上查询。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

  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市建委表示,今后,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评估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但在市场状况变化很大的场合,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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