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17-08-20 01:2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21 ℃

  案例:胡先生向某开发商购买了价值近220万元的营业用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00年3月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无法按期交付,于是,双方协商约定,如果开发商不能在2000年7月19日前交付商品房,每天要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然而,直到2001年12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付,至此,开发商逾期508天。胡先生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赔偿50.8万元,同时提起仲裁的还有另外7位购房者。2002年初,在仲裁庭的调解下,胡先生等人与开发商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应在2002年3月10日前交付商品房,并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48万元,其中,胡先生获得20万元。

  案例提示: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也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或由出卖人出具书面承诺,确定出卖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逾期交房,买受人可以按照合同或补充协议的约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