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月0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小区物业费有哪些不该收?
发布时间:2017-09-20 09:2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7 ℃

  水电公摊费明细应该每月公示

  水电公摊费就是小区内用于公共部分照明、电梯使用、绿化等公共设施产生的水电费用。对于水电公摊费,按照规定物业企业应该每个月都将其单列出来予以公示,而不能将其简单加入业主生活用水用电中收取和公示。

  据介绍,除了部分物业企业未按照规定将水电公摊费单列公示外,一些小区收取完水电公摊费后,还要收取电梯费,这是不合理的,因为电梯产生的电费应当在公摊水电费用之中。除非是物业方将电梯所用电量单列出来收取费用,此时业主可要求其将用电明细予以公示。

  小区公共道路停车费业主决定

  小区内停车收费的问题,一直让业主头疼,那么如何收费才规范呢?据介绍,在小区规划建设时,已标明的车位所有权归属开发商,租赁或出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还可以收取车位管理费。而随后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同意在小区公共道路上设置的停车位,是否收取停车费、停车费收多少、收取停车费的用途均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说了算。

  此外,一些小区在专门的位置为业主的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设置了带棚子的停放场所,若没有安排专人看管,则不能收取停放费。

  公共设备维修费用需单独列出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计入物业服务成本。以电梯为例,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之内,用电费用在水电公摊费内。而一旦电梯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或者更换,这时就需要业主另行分摊费用或使用大修基金,相关费用应予以公示。

  物业代收费用均应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不能变更,除水、电、气、暖等费用外,还会代收城市常住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另外,如果小区业主发现小区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持相关票据通过12358价格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