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李某生前曾立有两份遗嘱,一份自书遗嘱,一份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在前,公证遗嘱在后,两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李某去世前主动至公证处撤销了公证遗嘱,但后来未再设立其他遗嘱。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公证遗嘱撤销后自书遗嘱的效力如何,张伟律师认为。
1.遗嘱变更和撤销的实现
遗嘱系单方法律行为。遗嘱设立后,遗嘱人可凭单方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遗嘱,但应根据遗嘱的不同种类作出相应形式的...
张某兄妹生于杭州,毕业后二人都留在长沙工作,户口也迁到了长沙,工作后,兄妹二人为了尽孝心,共同出钱在长沙买了 一套50平方米的小公寓房,准备给父亲退休后来长沙居住,并把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谁知父亲还未退休就因意外在杭州去去世,而他们父亲去世的时候,户籍还在杭州。他们的母亲早年去世,他们家在杭州有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和30多万元存款。父亲去世以后,兄妹二人对遣产的分配产生了争议,于是想通过法律的手...
首先,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可知,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
一、自书遗嘱有效的要求
自自书遗嘱有效的要求,对见证人有什么要求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
导读:能够证明遗嘱真实性的客观证据,除了存在着的遗嘱本身以外,主要是遗嘱见证人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陈述提供的证明。遗嘱见证人是否能够客观、全面地如实作证,将直接影响遗嘱的效力。下面找法网为您详细介绍遗嘱见证人的概念以及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一、遗嘱见证人的概念
遗嘱见证人,是指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亲临现场耳闻目睹,并且能够证明遗嘱事实的人。
二、遗嘱见证人必须具备的资格
公民立遗嘱...
本文介绍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
代书遗嘱的注意事项
如何办理代书遗嘱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
1、继承开始的时间。
①公民自然死亡的时间。
公民自然死亡的时间,一般以我国医学上公认的标准和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时间为准,可包括因病死亡、被害死亡、意外事故死亡。
②人民法院宣告或判决的死亡的时间。依法院宣告或判决执行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③准确认定继承开始时间的重要性。
A、能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
B、能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及他们各自取得遗产份额的多少;
C、便于对被继承人生...
案例:
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关系,有一子一女。王某与钱某婚内共同购买了楼房一套,两人由王某书写了一份遗嘱并由王、钱二人共同签名,表示遗留房屋由孙子小王继承。王、钱二人相继去世后,小王持上述共同遗嘱起诉父亲及姑姑,要求判令王、钱二人所留房屋归其所有。姑姑对遗嘱内容字迹及立遗嘱人的签名均无异议,但认为钱某仅在遗嘱上签名,并未参与遗嘱内容的书写,故此遗嘱形式对钱某来说不是自书遗嘱,也不符合代书遗嘱...
转眼12月份就到了,上海的天气越来越寒冷,但在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里,却是一片热气腾腾的景象,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这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某某接待的了一位高老伯,咨询如何继承老伴名下的产权房。
高老伯一到律师事务所,就指明要孙某某律师咨询,说自己的事只有孙某某律师能解决,其他人的话他都不信。高老伯详细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他妻子过世的早,是高老伯将两个儿子抚养长大的,为了两个儿子,高老伯一直...
1、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补充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继承的接受。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