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8月0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遗产继承的时效如何计算
  一般来讲,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们要么按照遗嘱要么按照法定继承,尽快的继承遗产,不然的话就有可能超过诉讼时效。那么遗产继承的时效该如何计算呢?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遗产继承的时效如何计算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
自己不会写字如何请人代书遗嘱
  王某今年80多岁,不会写字,勉强会写自己的名字,但是身体很好,头脑清醒,她有四个儿女(两男两女),王某为避免以后出现家庭纷争,想请律师帮忙起草遗嘱一份,现咨询该如何处理。   法律解答:根据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本案中,王某需先确定遗嘱内包含的财产有完全的处分权,因王某不能自书遗嘱,可以请他人代书遗嘱...
商标可以继承吗?
  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商标注册人死亡后,可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和商标确权及移转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继承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证明一般包括:原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死亡证明;继受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原权利人的法定继承关系证明;原权利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提交遗嘱文本;继承人之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提交协议文本;遗产分割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提交公证文书;因商标专用权继承发生争议而诉讼的,提交人民法...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效的遗嘱必须的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
房改房继承纠纷的处理方式
  李某吴某系夫妻,有一子李甲一女李乙,李甲早逝,留有一子李丙。2002年,李某为购买单位房改房,与其孙李丙约定,由李丙出资购买该房改房,在李某去世后由李丙继承该房屋。李丙遂以李某的名义出资购买该房屋,并将房屋产权人登记为李某。现李某去世,其孙李丙与其女李乙对该房屋的产权所有发生争议。   案件评析:   对该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李丙出资购买房改房系李某向李丙借款,李某再通过遗嘱继承...
房产继承税的标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按课征的方式不同可具体划分为总遗产税、分遗产税和总分遗产...
冷冻胚胎能否进行继承?
  江苏宜兴的小沈与小刘夫妇因自然生育困难,便采用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助孕手术繁育后代。可就在手术前几天,小沈与小刘遭遇车祸不幸死亡。留下了四位无助的失独老人,和冷冻的4枚受精胚胎。为了争夺冷冻胚胎的继承权,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拒绝交出胚胎的医院也被追加为第三人。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只有首先明确胚胎的法律属性,才能决定双方父母是否有权...
怎么办理遗嘱公证,怎么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那么对于遗嘱人来说,怎么变更撤销公证遗嘱?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
夫妻共同遗嘱实证分析
  一、夫妻共同遗嘱的内涵   共同遗嘱是相对于普通遗嘱而言的,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部分学者认为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同一份遗嘱。而在现实生活中,父子、兄弟之间订立共同遗嘱的极少,因而在通常情况情况下订立共同遗嘱的遗嘱人往往是夫妻。本文所称的共同遗嘱指...
打印的自书遗嘱为何无效?
  问:李某与王某甲于1991年结婚,双方均系再婚。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房屋一套。2011年2月15日,王某甲出具打印件《赠言》一份写明:与李某的婚后住房,按法律规定男方所得的二分之一赠送给妻子继承;社会保险部门结算的费用也归妻子李某所有。该件中签名处“王某甲”系打印,但盖有手印。   2011年10月18日,王某甲出具打印件《遗书》一份,该《遗书》明确写明:与李某的婚后住房,按法律规定男方所得的二...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