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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应该怎么分割?
  分割遗产应当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遗产分割自由。在法律无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遗产。   二是要保留胎儿继承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由母亲代管。   三是坚持互相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四是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损害遗产实用价值原则。   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
自书遗嘱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公民可以自己书写遗嘱,也可以找他人代书遗嘱,在危急情况下还可以立口头遗嘱。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有效,我国法律对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作了严格规定,但由于很多人对这些方面知之甚少,导致所立遗嘱引发争议甚至无效的情况时有发生,也容易引起继承人之间的争执。   遗嘱人处分财产需合法   1999年,刘女士与叶某结婚,两人婚后未生育小孩。2000年,叶某在大埔县城购买了135号套房,登记在刘女士名下。2008年,叶...
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须注意哪些细节
  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遗产继承人及有关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产继承人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沪律网小编收集公证员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的经验,总结出办理遗产分割协议公证时需要注意的几个细节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须明确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   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的主体是继承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中有行为能力的人或无行为能力的人、...
可继承的财产与不可继承的财产 ?
</script> 可继承的财产与不可继承的财产 [法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
前妻有财产继承权吗?
  陈某1990年因感情不和与谢某离婚,2000年与我结婚。2004年陈某被一公司仓库的狗咬伤得了狂犬病,患病期间,为了索要赔偿费,我将陈送到上述公司后离开。我这只是一种极端措施,并非遗弃陈某。不料其前妻谢某得知后竟趁机将陈接去,伺候至死,并予以殡葬。最近,至害陈某的公司支付了陈某的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共20余万元。就这20余万元的归属问题,谢某与我发生争执,以我将患病的陈某“遗弃”,是她给...
法定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导读:法定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
司法亲子鉴定所需要的手续
  司法亲子鉴定所需手续   相对于个人鉴定,司法鉴定具有公开,收费高等特点。一般选择亲子鉴定的委托人只是想知道孩子是否是自己的,以便有个说法,有个安排,并不想把这种事闹大到法庭上,因此,参加个人鉴定足以。但某些特殊的场合依然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如遗产登记、户口登记、移民办理等。   具体要求如下: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
台湾居民在大陆遗产继承公证的若干问题
  一、台湾居民在大陆遗产办理继承公证,如何适用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继承人为台湾居民,在其死亡时经常居所地为台湾地区的前提下,其在大陆遗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律主要分几种情形:   1、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大陆继承法;   2、除不动产以外的其它财产,包括动产和其它财产...
违心公证,让老人晚年难安
  近日,小编在市公证处了解到,随着近年来社会老龄化趋势,与老年人相关的房产、财产公证日渐增多,而不少多子女家庭中,一些子女利用高龄老人文化程度低、身体及精神状态较差的不利因素哄骗老人办理违心公证书,甚至采用假证明以达到牟取自身利益的目的。   市公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多老人由于对公证书的法律意义并不完全清楚,容易糊涂地签下违心的公证书,结果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和晚年生活难以保障。对此,需要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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