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律网网友咨询:
男方是自由职业者,有住房,女方是公司职员,有固定工作,但没有住房,请问这样的情况下,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把握大不大?
沪律网某律师回复:
目前来看是各有利弊,女方稍微占优,但不明显,若孩子的爷爷、奶奶有能力且提出要求要帮助儿子抚养孩子,那女方争夺抚养权应该比较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
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法官说法:《婚姻法》第37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实践中,当子女有正当理由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时,比如因为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的基础上,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适当的增加。
误区二:抚养费只是子女的日...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出现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子女患病、上学等新的情况,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育费。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病、伤残等无力继续抚养,或有虐待子女等行为,另一方还有权主张变更子女归自己抚养。拒绝按法律文书抚养子女的一方会被法院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所以,离婚后父母仍然必...
拒付孩子抚养费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
1、妻子要承担丈夫私生子的抚养义务吗
抚养费属男方个人义务,妻子不需要承担。
理由如下:
(1)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仅仅限于存在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间或法律拟制父母子女关系间(养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对于丈夫的私生子,妻子没有抚养的义务。
(2)丈夫所负担的抚养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应承担该债务。
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而负担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应负担的抚养费...
【简要案情】
秦男与周女系原夫妻,双方于2012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当时儿子秦小2岁,双方约定儿子由母亲周女抚养,秦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后秦男职务高升、薪水大涨,并与他人一起创立公司,收入颇丰。以为能够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便于周女协商变更儿子抚养权,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儿子抚养关系。
【具体解析】
男女双方在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途径有两...
哪些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孩子归谁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问题是离婚的关键问题。孩子毕竟是无辜的,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对孩子的影响最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是法院着重考虑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孩...
1、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
(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由于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法律和社会公力不必过多干...
一、孩子判给谁?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