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小时候患小儿麻痹症致左腿残疾,终身未娶。二十年前,我的堂哥遭车祸去世,嫂嫂养育二个女儿,难以维持生计。我从事钟表修理,经济上相对宽裕,经济上常资助她们。后来我与嫂嫂同居生活二年,并生下儿子。因我们感情不和,嫂嫂携儿与他人再婚,而儿子的生活费、教育费一直是由我负担的。目前,儿子职高毕业后在一家企业工作,有固定的收入。现我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是否可以要求儿子赡养我?
回复:
印球同志:
《...
近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探视子女权纠纷案,认定原告依法享有探视权。
法院审理查明,赵军于2001年与有妇之夫王国英认识并开始同居,2006年5月29日赵军产下一子取名桃桃,桃桃出生后一直由赵军抚养。由于赵军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为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从今年5月19日开始,赵军将桃桃交给王国英抚养。7月19日两人达成一份协议,内容为:“小孩由男方抚养,女方断绝母子关系,男方补助女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正...
保护非婚生子女权益的法律制度,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首先要确定其法律地位,怎样才能使非婚生子女取得与婚生子女等同的法律地位呢?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取的方法是通过确立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和准正制度。
1、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是指通过法律程序使非婚生子女转化为婚生子女的法律行为。
根据各国立法例,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有两种形式:自愿认领和强制认领。
自愿认领...
当今,非婚同居现象日趋增多,使非婚生子女急剧增加。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也日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非婚生子女是指非婚姻关系受胎,无配偶身份的男女间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及认领越来越受关注。
在旧社会,非婚生子女倍受歧视,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观念逐渐发生了变化。近年来,绝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地位。例如,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赡养扶助和遗产继承等,同样适用于父母与非婚生子女。有的人认为,让“二奶”的孩子继承遗产,就是对“包...
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制度,按照罗马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属于自然之子,仅与生母间有法律关系,与生父间无法律关系。此种规定和思想被后世大多数国家立法所承受。国外非婚生子女的立法也都倾向与对非婚生子女的权益的保护。
在封建社会,为了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以及父系家族要维持家族财产不落入外人之手的继承需要,大部分国家立法均认定非婚生子女的地位低于婚生子女之地位。
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
一、父母离婚,子女归谁抚养?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会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吗?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只能消除夫妻关系,不能消除父母子女的关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亲还是由母亲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由婚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的不同性质确定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两性结合而形成的一种血亲关系,是自然属性,除因依法确立收养关系而解除之外,是不能任意解除的。有关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都适用...
沪律网网友提问:
小孩现在九个月,5月份我起诉了一次离婚,由于他不答应,法院判决不离婚。 现在我已带着小孩与他分居,而他不闻不问,也不给抚养费和生活费,现在已有一个月多了,如果第二次起诉,法院能不能判决离婚,并且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
沪律网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
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们俩结婚三年多了,有个儿子,现在因感情不合闹了将近一年,如果离婚小孩跟她,我每个月应付小孩的抚养费是多少?
沪律网律师回复: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