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 直接扶养孩子一方对孩子实行单方垄断。一些当事人离婚以后,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往往不自觉地形成谁扶养孩子谁就有决定孩子一切的错误想法,不准对方探视或者横加干涉,同时对另一方提出的正确建议不闻不理,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关于探视权的判决,对法官来说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一方面,如果在判决书中很简单地确定一方有探视权,在实际履行中当事人关于行使探视权的...
孩子出生以后,细心的郑某却慢慢感觉到了丈夫的变化,郑某也从别人的口中听到了一些有关杜某婚外情的风言风语。一直信任丈夫的郑某找杜某求证,杜某并不承认,但从此之后,两人之间争吵不断,关系降至冰点。两人之间的冲突终于在2014年4月的一天彻底爆发,杜某一纸诉状将郑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闸北法院少年庭受理这起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夫妻双方感情较深,男孩小杜年龄较小,希望给予双方和好的机会...
摘要: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δ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
(1)明确探望权的主体。
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并与子女保持有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母。由此可见,父母行使探望权是有条件的:首先,必须是已离婚,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其次,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着父母子女关系的父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推知,行使探望权的父母包括: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生父母(婚生子女的父母、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人工生育子女的父母)、养父...
案情
张某与李某原系一对夫妻,经法院主持调解离婚,婚生儿子张某某(8周岁)由父亲张某独立抚养至成年,对李某行使的次数、方式作出如下约定:如张某某在当地读书、生活,李某每年可以探望3次,如在外地,则不予探望。不久,张某到外地务工并将张某某一起带往该地,在该地就读、生活。后李某思子心切,希望探望儿子,张某以儿子在外地为由拒绝李某探望,因此李某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探望其儿子。
分歧
对该...
实践中,离婚后,一方探视自己的子女不是件容易的事,根源之一在于法律上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未明确规定子女享有探视权。探视权虽然以亲子女血缘关系为基础,但立法的本意应理解为是从子女利益出发而设立,而不只是为父或母之利益来设立探视权。
第二,《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排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然而,由于我国实行计划...
1、什么是探视权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要怎么约定探视权呢?沪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解答!
2、离婚探视权的行使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
案情简述:
2010年大学毕业的小张与来宁在饭店打工的小王相识,并逐渐发展成同居关系。2012年夏天小王诞下一男孩。小张告诉自己父母后,遭到父母的坚决反对,表示可以代其抚养小孩,但是不允许结婚。小王得知后非常愤怒,将孩子送到老家藏匿。小张父母非常想念孙子,要求直接抚养。遭到拒绝后要求行使探视权。
法理分析:
在中国隔代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作为爷爷奶奶探望自己的孙子女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
夫妻离婚后,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探视孩子,另一方是否能让其强制探视?最近,广州从化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前妻要求前夫定期探望孩子,法官解释目前法律没法对怠于履行探望行为的父亲或母亲进行强制执行。
2005年,27岁的阿明(化名)、25岁的阿红(化名)结婚,2008年生下女儿小珠(化名)。此后,阿明、阿红经常因琐事争吵,激烈程度已经严重影响双方各自工作、生活。2009年,双方协议离婚,小珠与父亲阿明一起生活,阿红...
问:我和老伴膝下有一个儿子,却不幸因车祸死亡。儿子生前留下一个孙子,儿子死亡后,小孙子一直跟随其母董某生活,我俩也经常去看望孙子,董某并未表示任何不满。可是,当董某再婚后,便以种种理由拒绝我和老伴儿看望孙子,态度也越来越冷淡。我俩很无奈,也很心寒。请问,儿子去世后,祖父母享有对孙子的隔代探望权吗?
桐柏 夏某
答:探望权是指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依法享有的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