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目前,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不得歧视非婚生子女,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非婚生子女常遭到歧视、讥讽甚至伤害。加之我国现行的亲子关系立法不健全、不具体,使得非婚生子女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很好和有效的保 护。由于非婚生子女得不到社会的认同和父母的关爱,当他们长大后,将会由于心理不平衡,对社会产生不满情绪,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给社会带来危害。因此,建 立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对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有重要意义...
非婚子女的抚养权的规定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父或母)在生育非婚生子女时,虽然尚未成年,但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天然的血缘关系,必须承担抚养的义务。
如果未成年的父母(父或母)在生下孩子后并未结婚,孩子跟随生母生活的,如果母亲与他人结婚,他人愿意承担...
从三亚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和居民身份证管理,有效解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亚警方决定即日起至明年2月上旬,用近2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此次户口整顿重点是解决“一人多户”、应销未销户口、应登未登户口、居民身份证号码重错号等问题。
将清理撤销“一人多户”
三亚警方表示,将加强对籍贯非三亚市、居民身份证号码非三亚市且...
?15日,重庆市公安局户政处根据公安大接访中反映的户口管理方面的现实问题,再次推出6项户口管理的便民措施,取消了超生、非婚生子女入户,夫妻、年老、子女投靠入户以及学生户口迁移等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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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活”人员可恢复户口
??据介绍,一些人员由于长期在外而下落不明的,公安机关根据其家属申请及相关规定予以户口注销。多年后,因为所在地拆迁等原因,这些人突然回来,发现自己早已被注销户口。为了解决这...
未婚女子张某与有妇之夫王某同居期间怀孕,后迫于家庭压力,二人分手。张某和李甲结婚,婚后5个月生下女儿李乙。现王某亡故,李乙持有关证据材料起诉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王某的家人对李乙与王某之间的血缘关系予以认可,但认为张某和王某同居时李乙并未出生,李乙是张某和李甲结婚后才出生的,李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
对该案处理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乙虽然是王某的非婚生子,但王某生前并未认领李乙,...
5月17日,只有1岁零两个月的私生女小慧,起诉亲生父亲索要抚养费和教育费。法院当庭按照新《》第25条规定,将小慧判给生父抚养。
据北京晨报报道,小慧的父亲今年27岁,家在北京,在广东工作时与小慧的母亲相识并同居,可是一直没有办理,小慧“不明不白”地来到人间后,父亲竟舍她而去,母亲只好带着她千里寻父,为女儿的未来讨个说法。在西城法院便民法庭,小慧终于见到了父亲,并被判给她父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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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样界定: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适用同样的法律来界定,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同样由其亲生父母双方承担抚养成人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虽然你们没有结婚,但并不影响父母子女之间的关...
时下,非婚同居现象日趋增多,与之相伴而生的非婚生子女也日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有违社会的道德准则。但非婚生子女本身是无辜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分析说明]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