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国公民与外籍配偶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可以直接在国内提起离婚诉讼。中国公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立案法院将相关法律文书呈递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海牙送达公约》或双边的司法协定,通过外交途径向被告进行送达。
如果被告外籍配偶同意离婚,其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向法院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同意离婚的书面文件,法院会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如果被告外籍配偶拒绝签收,法院一般会...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沪律网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根据中国法律规章,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中国领事依照国际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及中国国内法律规章,可为海外中国公民结婚提供“办理结婚登记、出具相关证明或办理公证认证”等服务,但对海外中国公民离婚所提供的服务有所不同。为此,本文主要就海外中国公民(亦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下同)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提示如下: ■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海外中国公民,办理离婚手续的 现行做法及其法律...
涉外离婚的解决途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事人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均无异议的,可以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二是通过人民法院由诉讼程序解决。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五)当事人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
沪律网网友咨询:
我在1990年结婚,婚后我住广州,妻子住在香港,两人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92年女儿在香港出生并一直跟她在香港生活。由于缺乏沟通,夫妻感情慢慢转淡。94年我因工作关系派驻香港,一家人得以一起生活,但摩擦却不断发生,夫妻关系也由平淡转为恶劣,期间曾想离婚,但因当时女儿太小而作罢。98年外派期满,我独自返回广州一个人生活到现在。期间她只在女儿放假或有节日时才回广州,两人相处也变得越...
涉外离婚的送达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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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由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2、双方在国外定居,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如在国内结婚的,则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如在国外结婚的,则在一方原户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3、双方都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应在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由原告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4、双方均取外籍,能否在中国起诉?
双方均在中国...
跟老外结婚容易,离婚却比较麻烦。昨天,媒体从硚口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期通过电子邮件及视频方式快速办理一起离婚案,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2007年,潘某在亚洲交友网上认识了加拿大男子瑞欧(化名),两人当年在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9年3月瑞欧回国后,潘某因签证问题无法赴加,两人从2009年3月一直分居至今,这段婚姻名存实亡。潘某想离婚却遇到了麻烦,瑞欧不方便来中国办理离婚手续。
去年11月29日,潘...
导读:许多华侨在婚姻的属性上都感到困惑,不知其婚姻是否属于涉外婚姻,是否应当遵循我们国家有关涉外婚姻的规定。涉外婚姻的缔结,包括有可能出现婚姻的解除,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带来了麻烦。一方面,华侨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直接去国内一方居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华侨通过协议离婚不成,亦或者协议离婚不能被国外一方居住国所承认,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那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