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李某在离婚后四天便病故,其父认为前女婿刘某非但不给女儿治疗反而还欺骗其离婚,导致女儿死亡,为此状告刘某索赔90万元。近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某1998年来京打工,2012年1月19日与小她6岁的顺义村民刘某结婚。去年10月17日,两人离婚。离婚后仅四天,李某就因病去世。62岁的李老汉认为,女儿是去年6月患病的,刘某在女儿病情非常严重的情形下,不积极主动给她看病,而是想方设法采取欺骗强迫的手段...
近年来,赶集网的杨浩然、土豆网的王微、真功夫的蔡达标、日照钢铁的杜双华、蓝色光标的孙陶然、万科的王石,纷纷栽倒在离婚案上。在民众关注下,富豪的离婚已经从“家事”转变为公众事件。富豪们都为离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如今,神州泰岳董事长王宁一不小心又创造了创业板的又一项“第一”——史上最贵分手费。王宁与前妻安梅离婚协议中商定将其持有的神州泰岳半数股权4226.32 万股分...
导读: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的。那么,婚外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1、我们首先要明确婚外情的过错,是如何分类的。我们分为道德上的婚外情过错和法律上的婚外情过错。所有的婚外情,按照不同严重程度区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一般婚外情:包括嫖娼,婚外恋情,...
导读:离婚赔偿协议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是对离婚自由的补充和完善,并不是对离婚自由的修改。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构成离婚条件。此时如以巨额赔偿加以限制,即使当事人曾经允诺其数额,并不利于双方理智公平地解决纠纷。
一、离婚赔偿协议概述
离婚赔偿协议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离婚损害赔偿原则是对离婚自由的补充和完善,并不是对离婚自由的修改。与...
离婚过错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种方式。
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过错行为导致无过错方所持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可能失去的利益,如双方共同经营或者是可期待的利益以及人身伤害所支出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财产损害赔偿可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害,应按实际损失予以...
我国婚姻法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体现了对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扶助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针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笔者认为,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采用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又要依照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具体地说应做到以下几点:
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1)适当补偿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持谅解和争取的态度,法院应该判不离。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婚姻法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问题:
l、必须由无过错一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无过错方没有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主动干预、处理。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无过错方是与过错方存在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一方。其他人,如子女、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中的“配偶”等因一方过错行为受到损害的,不能适用离婚损害赔...
本文介绍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离婚中损害赔偿的提请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1、承担损害赔偿之过错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
本文介绍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离婚中损害赔偿的提请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1、承担损害赔偿之过错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①重婚的;
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