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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异国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应如何审理?
一对异国情侣结婚,却因为思想观念的不同而经常发生争吵,在结婚不到一年的时间,两人就分居了,女方遂提起了离婚诉讼,经我国法院的调解,双方达到了离婚调解协议,给这一段跨国婚姻画上了句号。 吕某系越南籍,在2017年的时候到我国浙江省打工,与浙江人严某相识后相恋,两人2019年在贵阳市民政局登记结婚,两人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但经常因为但因民族文化差异和家庭观念不同等问题经常发生争吵。两人从2020年1月开始分居,吕...
继父性侵继女被判刑,母亲起诉离婚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
男子再婚后,多次对继女实施性侵行为,在被判处强奸罪后的服刑期间,妻子起诉离婚,尽管男子不同意离婚,但是法院鉴于男子的行为,依法判决准予双方当事人离婚。 刘某和赵某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赵某是再婚,带有一个女儿小霞(化名)。在婚后,由于刘某与赵某性格不合而经常争吵。2018年的时候,赵某和刘某再次争吵后扔下女儿独自离家外出打工。赵某却没想到,这成为了小霞噩梦的开始。2019年期间,刘某利用小霞的年幼以及作...
入赘丈夫因不满儿子跟随妻子姓,夫妻分居六年后离婚
周某和张某系夫妻,两人在结婚初期夫妻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为入赘女婿的周某越发感觉到不满,尤其是在两人的儿子降生后,因为儿子随妻子姓,让被告周某觉得非常窝火,很没面子。为此,双方多次发生纠纷,矛盾也逐渐加深。在争吵数年后,两人开始分居,从此两人聚少离多。在分居六年后,不满的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后,双方很快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原告张某抚养,被告周某一次性支付3...
上海离婚律师:夫妻离婚后继续同居,男方再婚后女方起诉,却被法院驳回
刘某和前夫何某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由于双方没有别的住处,两人仍在先前婚内共同购买的房屋里居住。随后双方都觉得其实两人并没有很大的矛盾,在一块生活比分开过好多了,于是两人决定重新一块生活,财物各自管理。自此,双方就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没有去办理复婚手续。然而后来,何某就很少回家,对刘某也是爱理不理,再也不关心刘某。刘某觉得纳闷,问其缘由,才得知何某爱上了黄某,并准备与其结婚。此后,何某搬离出...
发现儿子不是亲生的,男子起诉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房屋份额
王某和张某是夫妻,两人本有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但是某天两岁的儿子小宝告诉王某说“我是人家爸爸的小孩,不是你家的小孩。”王某问小宝为什么会这么说?小宝告诉王某,因为有一次妈妈在和别人视频聊天的时候,告诉他对面的那个人才是“你真正的爸爸”。并且,还让小宝当场喊那个人“爸爸”。王某听完儿子的话,立刻想起了妻子之前种种反常的行为。在儿子小宝出生后,妻子以“孩子太小需要人照顾”为借口,带着孩子搬去了娘家。之后的...
女儿拒绝给付80多岁的父亲赡养费 法院说:可以!
80多岁的顾老先生身体患有多种疾病,生活行动不便,每月除日常开销外还需给付一定的医疗费用和护工费用。虽然有退休金,但不足以覆盖其上述的支出,缺口巨大,无法维持其正常的各类生活开销支出。为此,顾老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和女儿每人每月给付自己赡养费3000元。 【案情】 顾老先生和妻子鲍阿姨膝下有一儿、一女。顾老先生年轻时脾气比较古怪,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会因小事殴打妻子鲍阿姨和女儿。为此,早年鲍阿姨...
莫名其妙2次“被结婚” 姑娘起诉民政局 仅一法院宣告登记无效
姑娘小陈和男友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遇到了糟心的事,自己居然与其他人在它处2次办理过结婚登记,自己”被结婚”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 大龄姑娘小陈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了男友小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情投意合,准备永结同好。 2018年10月10日,两人来到了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令小陈无法相信的是,被民政局官员告知她在其他两个地方分别与2位男子已登记结婚,不但无法和小沈办理结婚登记,甚至触犯了刑法,构成重婚...
离婚协议约定给付高额抚养费 男方虽然失业 但仍被法院判决必须履行
曹琴与薛伟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了高额的给付标准。离婚之后,薛伟拒绝给付,被曹琴告上法庭。虽然,薛伟一再表示自己失业,没有收入,但法院最终还时根据双方离婚协议约定的给付标准,判决薛伟给付儿子的抚养费。 【案情】 曹琴与薛伟原来是夫妻,两人生育一子小薛。2019年3月5日,曹琴与薛伟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共同生育一子,姓名薛某某,离婚后随女方曹琴共同生活,男方薛伟每月给付儿子生活费人民币...
男友帮女友偿还欠款,女方是否需要还?
一对情侣在恋爱期间,男方帮助女方偿还了一笔债务,但是当男方向女方催要代还款项时,女方却认为这是男方给自己的无偿赠与,自己不需要偿还,于是男方便将女方告上了法院,法院认定涉案款项属于婚约财产,上海婚姻律师指出婚约财产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在男女双方没有实现婚约的情况下,婚约财产是需要返还的。 原告莫某和被告邹某在2014年3月至11月期间是恋人关系,在两人恋爱之前,邹某向案外人墙某出具借条借款79000元。201...
男方在离婚后给付女方生活费的约定能否撤销?
一对夫妻在离婚时约定男方在离婚后需要每个月给一定的生活费给女方,在支付了三个月的生活费后,男方因为经济问题而拒绝再支付女方生活费,女方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生活费,但是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女方该诉讼请求是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的,因为这样的约定不能使男方承担支付生活费的义务,这更偏向于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 韩某和李某原系夫妻关系,2013年2月份,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双方约定:双方共同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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