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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证明指什么?哪些机关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
  阳春三月,大地回春,正是旅游踏青的好时节。很多人举家旅游,去享受春的暖意和家庭的幸福。可是,文丽的家庭就是在一次旅游之后开始出现了问题。   文丽女士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清秀美丽,她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按约定时间她准时来到我的工作室,她说:“我的丈夫是单位一把手,他的工作能力很强,人脉广,由于工作的关系他平时的应酬很多。以前我们的日子过的虽然很苦,但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很好,恩恩爱爱,相互体贴,...
离婚中的证据取得的注意事项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   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
我国法定的离婚理由及相关证据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夫妻关系事实上已完全破裂,不能继续维持,没有恢复和好的可能,就应该准予离婚。相反,婚姻关系事实上没有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
分居可以离婚吗?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需要哪些条件
  分居有何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分居满二年的,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有什么条件?   1、夫...
分居期间可以主张要小孩的抚养费吗?
  1、分居期间是否应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
舒城女子以分居五年为由诉离婚
  现实生活有这样一种误解: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这种认识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朱先生诉与妻子吴女士已分居生活五年为由,请求准予离婚,因其证据不足,被依法驳回。   原告朱先生诉称:原、被告系同学,后建立恋爱关系,2006年下半年登记结婚,2007后婚生一子。在此期间,原告卖掉住房建厂做生意,后原、被告因生产管理产生矛盾,原告把该厂的生产管理等权利全部交给被告,...
怎么样才算分居?
  怎么样才算分居?分居应具备什么要件?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怎么样才算分居?分居应具备以下几点: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
打工分离岂为夫妻分居 作为离婚证据被驳回
  《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可正阳县的李某妻子外出打工与自己分居,李某便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为由提出离婚,法院是否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6月24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法院当庭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不予离婚。   2008年3月,正阳县大林镇农民李某与永兴镇农民林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相识并相爱,2009年12月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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