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床上“捉奸”拍照证据合法有效-沪律网罗玲在自己家里捉到许某与自己丈夫通奸,并拍下照片为证。可是令她没想到的是,正当她准备拿着证据起诉丈夫离婚时,许某竟“恶人先告状”,到法院告罗玲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据该院法官介绍:“首先罗玲不是私闯他人住宅,所以,构不成刑事责任。至于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许某的其他合法权益,要看罗玲的目的、传播的范围和后果。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证明丈夫有过错,保护自己的...
张霞(化名)和建明(化名)在大学校园里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毕业后两个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十几年夫妻俩感情融洽,建明是一个很顾家的好丈夫。几年前,夫妻俩双双辞职,做起了生意。张霞经营服装生意,建明与朋友合伙创办了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经过了几年的努力,经济也稳定了下来,一家三口过了一阵很惬意的生活。谁知这样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太久,家庭生活就慢慢地发生了变化。
“去年夏天,建明就开始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婚姻法第32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很多人都知道。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还存在第三种方式,通过调解来离婚,即通过引入一个相对客观的第三者来促使离婚当事人无论在协议阶段还是在诉讼阶段实现和平分手...
导读: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
1、据《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1984年公布实施)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60年、短期30年。因此,假如诉讼离婚档案法院还未销毁的话,可与法院档案保管部门取得联系,然后以当事人身份要求复制审判文书。
2、另据相关规定,法院审判婚姻案件,判决或调解准予离婚的,一般会再每审判年度终了时,统一将审判文书送原婚姻登记机关备查。因此,原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该有法院的裁判文...
导读:调解的过程中总是能遇到一些比较尴尬棘手的问题。在跟离婚当事人进行沟通的时候,调解人员有几点是需要注意的。这几点也就是调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则。下面就让沪律网编辑带您去了解一下离婚调解中需要遵循的法则是什么:
一是“唤起旧情法”。
启发双方当事人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利用夫妻双方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来缓和夫妻矛盾,促使双方相互谅解。
二是“消除隔阂法”...
1、 调解环境。 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一般我们会约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所一般环境优雅,具有亲和力的环境,比严肃的律师事务所环境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 2、 调解语言。 调解时,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
夫妻本应坦诚相待,怎能隐瞒婚前犯罪?9月7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离婚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离婚。 原告宋某诉称,原、被告于2006年7月3日登记结婚,同年8月7日生育一男孩,由于婚前原告对被告谭某缺乏了解,同时被告隐瞒其婚前的犯罪行为,直到2007年7月被告因婚前抢劫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原告才知道此事。被告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双方夫妻感情,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诉至法...
诉讼离婚中的调解
本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气,就会使矛盾扩大,冲突变得激烈,由此,一些尚未达到不能共同生活程度的婚姻当事人也要求离婚。由法...
浙江温州一男子购买伪造的离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卖房还债,得知实情的妻子气愤报警。近日,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温州平阳县人温某现年35岁,近年来与妻子到广西做服装生意,日子过得安稳。后来,温某的生意每况愈下,欠债越来越多,夫妻感情受到影响。夫妻俩在广西当地购置了两处房产,共72平方米,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经营困难时,温某提出卖房还债,却遭到妻子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