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
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送接收的时间、发信人的手机号码等...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夫妻关系事实上已完全破裂,不能继续维持,没有恢复和好的可能,就应该准予离婚。相反,婚姻关系事实上没有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应准予离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
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规定。
首先,分居两年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异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导致分居满两年,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其次,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只是...
分居有何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分居满二年的,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
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有什么条件?
1、夫...
1、分居期间是否应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
现实生活有这样一种误解: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这种认识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朱先生诉与妻子吴女士已分居生活五年为由,请求准予离婚,因其证据不足,被依法驳回。
原告朱先生诉称:原、被告系同学,后建立恋爱关系,2006年下半年登记结婚,2007后婚生一子。在此期间,原告卖掉住房建厂做生意,后原、被告因生产管理产生矛盾,原告把该厂的生产管理等权利全部交给被告,...
怎么样才算分居?分居应具备什么要件?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怎么样才算分居?分居应具备以下几点: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
《婚姻法》明文规定,夫妻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已破裂。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可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可正阳县的李某妻子外出打工与自己分居,李某便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为由提出离婚,法院是否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6月24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案。法院当庭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不予离婚。
2008年3月,正阳县大林镇农民李某与永兴镇农民林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相识并相爱,2009年12月登记结婚,...
一对夫妻结婚24年,分居竟长达23年。近日,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判决,准予这对夫妻离婚。
1987年,刘强和李红经朋友介绍相识,两人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1988年6月,两人生育一女孩,后于1989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常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1990年1月,李红在和刘强大吵一架之后,便将孩子交由自己父母抚养并离家外出打工。此后,刘强和李红两人再未生活在一起。直至2013年底,李红以长期分居...
导读: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分居协议在目前我国婚姻家庭法律事务中也出现的越来越多。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起草分居协议?签订分居协议的作用是什么?
一、起草分居协议时应注意的问题
1、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2、 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