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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的是否还需办离婚证?
  法院判决书与民政局所办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离婚证办理程序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
离婚怎么办:离婚领离婚证
  离婚证的含义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结之日。   推荐阅读:   离婚证多少钱   离婚证什么颜色   离婚证样本   领取离婚证的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
离婚当事人可当场领到离婚证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   根据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原有条例中的这个规定。新条例指出,对当事...
如何领取离婚证?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四、询问关于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
持假离婚证与网友闪婚 男子被索精神赔偿2万元
已婚张先生为了获得网友田女士的芳心,与田女士认识不到三月便持假离婚证与田女士结为夫妻。田女士发现后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宣告双方婚姻无效,张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 原告田女士诉称,2007年8月16日自己与张先生通过在网上聊天时认识。2007年11月5日,张先生在与原配偶尚未离婚的情况下,持购买的假离婚证与与我在北京市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09年3月22日法院认定张先生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该判决现...
在离婚诉讼中撕毁证据的法律后果
  【基本案情】   郭某女是徐某诉何某等人返还彩礼一案的证人,某日,她来到某市法院某法庭,要求查看法院前日对其调查案情的笔录。在查看调查笔录时,郭某女趁人不备将笔录撕毁,塞入自己口中,捂着嘴想咽下去。法官见状赶紧强行剥开她的双手,令其将笔录吐出来,后来经过尽力拼凑,才基本恢复笔录的主要内容。对郭某女的此种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
派出所笔录能作为外遇的证据吗?
  【基本案情】   贾某女家住某花园,她和丈夫都是大学文化,1993年9月,她和丈夫郭某结婚。贾某女指丈夫婚后好吃懒做,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闹矛盾,1998年2月,贾某女生下了女儿后,丈夫长期对孩子不闻不问,并在2002年初卷走了家里的全部存款和股票。   不见丈夫踪影的贾某女,2004年年底听说有人在H村见过丈夫,并且和一位女子同居。无奈之下的贾某女向派出所报案,求助警方查处丈夫卷走财产一事。随后,丈夫郭某和与其...
录音可作为离婚证据
  ★哪些东西可作为证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录音资料则属于视听资料证据的一种。   所以,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 !但——   ●按照法律规定,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而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何谓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
律师支招:婚外情如何取证才会具备法律效力
  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方与第三者发生了感情(包括发生了性关系),但双方并未同居(所谓'同居',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第二种是该方与第三者发生感情并有同居事实。   在这里沪律网婚姻家庭律师有一点婚外情取证办案经验想和大家分享,希望对于受害方能有些帮助。   1、受害方与其和你的配偶吵闹,不如策略一点和他谈谈说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承认错误,你可以在这期间录音,作为以后...
收集、运用离婚证据时应注意什么
  导读:离婚当事人对于证据的收集及其运用往往存在误区。这是因为离婚当事人一般缺乏法律知识,容易断章取义,片面理解法律条文。另外,受社会流传的各种错误说法的影响,也会事倍功半。离婚律师提醒您,在离婚证据收集及其运用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1、花大量金钱精力调查婚外性行为不一定必要。   在第三者原因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不一定掌握过错方的确凿证据,但为收集证据,便请人或请侦探公司调查,而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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