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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证在重庆骗钱骗色 5女子上当
  先后结交5名女友共骗走5万余元,在一次搭讪中被人揭穿身份,警方希望其他受害人尽快报案   35岁的江苏男子毛某自恃风流帅气,弄了一张假,先后交了5名女友,并伺机骗走5万余元。昨日,毛某被沙区警方刑拘时,他远在江苏的妻子对此仍不知情。   好男人原是感情骗子   2002年,毛某从江苏泰州老家来到重庆经营药材生意,但生意一直很惨淡。去年4月,毛某在沙区土湾邂逅了某事业单位女子张某,两人很快同居。由于毛某对...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另外,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结婚离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 ) 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
广东结婚证烫金离婚证烫银 新结婚证似护照
 今早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新版结婚证和离婚证的样本已经确定,明年1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启用。   结婚证烫金离婚证烫银   今早,在省民政厅主管婚姻登记的陈处长那里,记者见到了新版结婚、离婚证的样本:大小与旧版相仿,封面颜色都为红咖啡色。结婚证上是烫金的国徽和“结婚证”字样,离婚证则为烫银,两证都不再有拼音标注。对这样的颜色选择,陈处长解释:“就是为了将两证区别开,避免登记人员拿错。&r...
“婚外情”取证合法有效,切记2个关键要素
  案例一:打印聊天记录   阿强和阿红均来自融水苗族自治县,2006年,经过几年打拼,夫妻二人在柳州市开办了自己的建材商行。生活富足了,阿强的心却不在妻子的身上,经常和其他女子搭讪,阿红劝说无果,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10年8月,阿红无意间打开了阿强的QQ聊天记录,发现他与多名女网友挑逗暧昧的聊天内容。后来,阿红找来自己的侄子,将阿强与女网友的聊天记录都打印了出来。之后,阿红以此向柳南法院提起离婚诉...
离婚时,如何寻找合适的离婚证据?
  那么在离婚中找证据的方法是各种各样的,也是特别的,以下就介绍几种找离婚证据的方法:   1、当事人要增强证据意识,积极、主动收集相关证据包括:   (1)、如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要有警方的笔录;   (2)、如婚外情突然被曝光,应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道歉书”等书面材料,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3)、如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要...
离婚诉讼前需要收集过错方的哪些证据?
  1、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   2、婚外情证据的收集   比如,一方当事人与第三者的暧昧短信、第三者给你的短信等,在收集该类证据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一是在接受信息者未将短信删除的情况下,...
离婚证据有哪些,如何收集离婚证据
  导读:在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情的依据。同样,离婚诉讼案件也需要收集有力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下面沪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各类证据的特点,并告诉您如何收集这些证据。   离婚证据有哪些   在证据的认定和收集上都非常复杂。对于什么样才能成为证据,哪种证据的证明力比较大,涉及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等,如果法庭上能拿出一个比较证明力度强的证据,将有...
离婚案件的证据收集与运用
  导读:离婚案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往往力不从心,感到证据不好收集,或不知从何下手。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 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律师提醒您:如何在离婚案件中收集、运用证据,是当事人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   (一)证据收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短信作为离婚证据,法院不采纳
  不久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曾受理了一起妻子以丈夫发给自己的短信为证据要求离婚的案件。但房山法院经审理后发现,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丈夫对其实施了暴力。7月19日,法院判决驳回了以手机短信作为证据证实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   【案情介绍】   2004年6月30日,高淑珍(化名)以其夫对其使用家庭暴力为由诉至房山法院,要求与其夫李强(化名)离婚,并要求其夫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高淑珍称在与李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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