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界定: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这些客观事实,在学理上称为证据事实。而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明的民事案件的真实情况,就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待证事实)作为证据事实,应当是与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有客观关联的事实,也应当是能够产生特定法律后果的法律要件事实。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为此,希望与大家探讨一下有关录音证据的取证技巧问题,特别欢迎有经验的朋友发表意见。 一、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 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这是因为越是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
电子证据是伴随着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电子技术的迅猛发展而日益受到重视的。同传统的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是这些特殊性决定了电子证据在具有自身独特的优越性的同时,也带有与传统证据相比的先天不足。笔者认为,确定电子证据可采性认定的基本原则,有助于更好地认定证据。
首先,应当遵循不歧视原则。只要电子证据对案件中争议事实具有证明性,其本身具有真实性,且不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法...
因当上领导职务后被妻子怀疑与她人有染的王某,将一纸诉状交到了昭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他与妻子戚某的婚姻关系,结束了长达近4年的分居生活。 在法庭上,王某诉说着他在2003年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后,因工作关系与下属职工接触增多,妻子疑神疑鬼、捕风捉影,怀疑其与某某有不正当的关系。为此,双方争执不断,夫妻感情日益恶化,最后,王某于2005年搬出家在外居住。 妻子戚某为说明丈夫王某确实在外面与...
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人们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手续,都不用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开证明了。准备结婚的适龄男女,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双方带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政局,双方共同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就可以立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顺利领到结婚证。而需要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男女双方,也是只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即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过错赔偿限于重婚、同居等情形;
第三者、外遇并非法律概念,往往是当事人对一方思想、情感、身体被判的定义。
而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过错赔偿需同事满足下列条件:
1、一方有过错;
2、另一方因一方的过错受到财产或精神上的损失;
3、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损害方无过错。
这里的过错是指符合婚姻法第46条过错,而通常人们所所的第三者,外遇等并不构成离婚过错,也难以获得赔偿和财产...
自家床上“捉奸”拍照证据合法有效-沪律网罗玲在自己家里捉到许某与自己丈夫通奸,并拍下照片为证。可是令她没想到的是,正当她准备拿着证据起诉丈夫离婚时,许某竟“恶人先告状”,到法院告罗玲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据该院法官介绍:“首先罗玲不是私闯他人住宅,所以,构不成刑事责任。至于拍下的照片是否侵犯了许某的其他合法权益,要看罗玲的目的、传播的范围和后果。如果是为了离婚诉讼中取证,证明丈夫有过错,保护自己的...
张霞(化名)和建明(化名)在大学校园里是一对让人羡慕的情侣。毕业后两个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十几年夫妻俩感情融洽,建明是一个很顾家的好丈夫。几年前,夫妻俩双双辞职,做起了生意。张霞经营服装生意,建明与朋友合伙创办了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经过了几年的努力,经济也稳定了下来,一家三口过了一阵很惬意的生活。谁知这样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太久,家庭生活就慢慢地发生了变化。
“去年夏天,建明就开始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婚姻法第32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分别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很多人都知道。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还存在第三种方式,通过调解来离婚,即通过引入一个相对客观的第三者来促使离婚当事人无论在协议阶段还是在诉讼阶段实现和平分手...
导读: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