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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怎么分配
  分居是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分居仅存在夫妻分居生活的客观事实,尚不足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那么,分居期间一方所得的财产怎么分配呢?   答案:   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
夫妻分居离婚在司法实践中的困境
  导读:现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4项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也作出了相关的解释规定,即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离婚。但在现实的离婚诉讼中,主...
判完离婚仍“同居”
 相濡以沫二十余载后,李大爷和肖婆婆因夫妻感情破裂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由于两人之前租住一套房,法院一审判李大爷住房子但要支付给女方8万元的经济帮助费。怎料,两人均提起上诉。 21年前,李大爷和肖婆婆登记结婚,两人均是再婚。去年,李大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肖婆婆也表示同意,但要求丈夫进行经济帮助。李大爷每月有2000余元的退休工资,在沙湾路租住一套33.2平方米的住宅。一审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判承租房由李大爷...
分居两年以上未必获准离婚
  昨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宣判,不准原告王某与被告曾某离婚。   王某与被告曾某认识后自由恋爱,于2004年9月5日未经婚姻登记同居生活,2005年9月7日,双方生育女孩曾明月(尚未落户),现随王某同共生活。2009年10月3日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原、被告在镇雄县甘家湾生活期间,双方曾因生活琐事发生过吵打。后原告到永善县人民医院工作。2010年6月20日,原告以受胁迫与被告同居生活,后夫妻双...
离婚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时,可提交证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换证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携带证据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质证。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根据《规定》第十一条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在证据清单...
私家侦探揭秘
  “私家侦探”这一源于西方的词汇在中国“着陆”后,渐渐被剥去了它神秘的外衣。如同雨后春笋般出现的调查公司,分布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它们被冠以某某调查公司的名号,却没有一家敢标榜自己为“侦探公司”。从名字的隐讳之处便能看出其游走于法律边缘的尴尬地位。   业务趋向   一名已有四年多从业经历的“私人侦探”朱先生坦承,目前京城的调查公司主要业务来源是...
孩子抚养权争夺证据收集?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存有争议,这种争议分两种情形,一是双方都希望抚养孩子;一种是双方不希望抚养孩子。实践中前者的情况居多,我们就以的一种情况为例,进行说明。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我国《婚姻法》第36、37条对此进行简单的规定,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上面的章节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这里只谈论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提供的证据
  在办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各种性质的案件应该提供什么证据才对当事人有利呢?下面一一介绍: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⑧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
提交离婚案件的证据技巧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比如,女方不能忍受男方长期的家庭暴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前,应当有意识的收集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男方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警方笔录、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女方在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就不能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那么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庭的支持。要...
婚外情取证的证据效力
  本文介绍婚外情取证的证据效力,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在已有婚姻家庭之外而产生的感情,俗称偷情。通常表现为背着老婆(或丈夫)及家人在外面有了除婚配妻子(丈夫)之外的情人。婚外情一般处于隐蔽状态,是婚姻生活的定时炸弹,常引发复杂的社会问题。   婚外情取证的证据效力   新婚姻法确立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反映出法律和道德的深度追求。但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无过错方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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