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资产至少有2000万的香港女老板,沦落到给人当保姆、靠政府救济生活的境地。女老板以“违规办理”为由将郑州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民政局违规为其办的。
一审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上诉后,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香港女老板内地再续缘
昨天,法庭原计划公开审理此案,但庭审刚持续仅两分钟,被上诉人律师提出:此案涉及当事人隐私,要求法院...
案例详解:
黄先生2006年婚前就购买了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总价款为40多万元。但婚前的装修资金由妻子支付,包括家具家电共花了16万元。去年这套房子以95.6万元卖给他人,包括家具家电。黄先生不解,这套房子出售后所得的款项是否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就本案的情况而言,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黄先生的个人财产。但婚姻案件中由于双方关系特殊,对于资产增值如何分...
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 ( 居 ) 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
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
公证的过程是:申请--受理---审查--出证这四步无犯罪纪录公证如果材料齐全,快的一小时也可以搞定。
一、办理财产分割公证要注意什么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一)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二)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
有许多人存在着这样的误解,以为在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其实,这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 法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地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双方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
1、离婚,哪些房产不能进行分割?
(1)借用他人身份购房。本人不具备购房的资格,而不得不借用具有购房条件的人的名义或者本人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只是出于逃避债务、隐匿财产等目的而以他人的名义购房。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的。
(2)以子女名义购房。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孩子的名字,那么孩子就是房屋的主人,作为父母除非为了孩子的利益考虑,...
1、财产保全应当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
1、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2、离婚时一方转...
离婚损害赔偿的本质也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所以要遵守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即“有损害才有赔偿”,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关系中的无过错一方要想获得损害赔偿,或者获得比较合理的损害赔偿,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受到相应损害的证据。
1、财产损害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因实施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另一方配偶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直接财产损失)及预期利益的损失(即应该获得的收益因为过错行为而...
沪律网网友咨询:
我现在已经与我的丈夫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财产也进行了分割,但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请问我现在我挣的钱他还会分我的吗?
沪律网广东深圳萧海燕律师回复:
在法律上你们的夫妻关系并未解除,所以你现在的挣的钱仍是共同财产性质。如果你们的协议里没有对此后的收入作归属约定,那么现在可以再补充协定。
沪律网某律师补充回复: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