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与其妻王某生有俩孩,因故离婚,一审法院判决:房产归王某所有,王某补偿吴某人民币300000元,每人抚养一个孩子。吴某不服,上诉至中院,这期间,吴某将房产卖给了第三人刘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刘某有房产证,王某有法院生效判决书,房产该归谁所有?
该房产应归刘某所有。刘某取得房产时是善意的,并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且作了房产登记。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
6月3日,一男子走入新疆兵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请求与失踪八年的妻子离婚。 该男子称与妻1989年3月结婚,在一起生活至2000年8月的时候,妻子便抛下自己与孩子,同他人一去无影踪了,至今音信全无,自己多方打听,一直也没有找到妻子的消息。八年了,自己又做父又做母,含辛茹苦的拉扯大了两个孩子,妻子不仅不尽母亲的义务,10多年的夫妻情分也荡然无存,夫妻关系名存实亡,遂提出与其妻子离婚的诉求。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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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参加房改取得产权证,所有人是男方,现在俩人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注明上述房产归女方所有。请问这种情况办理夫妻更名需要怎么办理?不应该算买卖更名吧?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您所说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这种更名和您所说的办理买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是不同的,办理因离婚而发生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办理协议离婚的房屋所有权转...
3月26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妻子红杏出墙引发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张惠与被告王晓离婚,原告张惠支付被告王晓精神损害赔偿款3000元。这是该院第一起因妻子不忠而被判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款案件。 1997年,原告张惠与被告王晓在广东省东莞市打工期间自由恋爱,1998年3月5日双方在安福县寮塘乡人民政府办理了手续。婚后夫妻感情很好,1999年1月5日生育一男孩。不料好景不长,2007年10月2日...
法律咨询: 离婚房产房产能否不分割?以儿子的名义在深圳买了一套房,并让儿子儿媳一起居住。现在儿媳与儿子离婚,提出要分割房产。张先生认为这个房子是自己出钱买的,并有购买时汇钱的单据为证。李先生问,他该怎么办才能保住属于自己的房子不被分割?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房子是以儿子的名义买的,房产权属于儿子。而当时儿子已经结婚,因此,房子属于儿子与儿媳的共同财产。
我国《》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
摘要:婚前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一) 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的,应准予离婚。
我在招行买了基金,只有在银行的网站上看到基金的购买份额,那我在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时,公证处需要哪些法律证明文件证实我买了基金?我应如何找?
回答:所有能证明购买时间的材料均可以提供给公证机构,另外,如果是网上银行,则一般可从发卡机构打印银行对帐单证明资金流向。
此外,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是双方自愿协议后才办理,这也需要双方协商,如协商约定了相关事项,则一般直接办理即可。
请问:请问,我怎样才能与患上精神病的丈夫离婚? 王律师回复: 解除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即双方经协商一致,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调解或判决,进而确定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由于离婚虽然可以使饱受痛苦婚姻折磨之人从围城中解放出来,但却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我国法律对人民法院依国家强制力判决离婚规定了较高的“门槛”———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