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 第四章 离 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
8月31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民间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姚国军、李淑荣共同偿还原告钱春生借款11.46万元及利息。2004年底至2005年6月间,原告钱春生应被告姚国军、李淑荣的邀请,到其上海回头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二被告以公司发货量大,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原告钱春生借款为其垫付运费。2005年7月1日,经原被告双方结算,原告钱春生共计为被告垫付运费11.46万元,并由被告姚国军于当日立下借据一...
自 愿 离 婚 协 议 书 立协议人: 男方与女方现因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日前支付共计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 双方共同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上海市路弄号 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
[案情]张某(男)与王某(女)于1995年结婚,婚前张某要求王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如由王某提出离婚,对王某的由张某分得一半,王某按要求写下保证书一份,言明婚后如由王某提出离婚,王某婚前财产由双方各分一半。之后双方结婚。婚后双方产生矛盾,王某向法院提起,要求与张某离婚。审理中,张某向法庭出示王某婚前写给他的保证书,答辩认为王某婚前向其曾承诺,如婚后由她提出离婚,个人婚前财产分给张某一半,而自己...
站在客观角度分析,原告双方肯定有一方使用了偷梁换柱之策,要么是李芳将离婚协议进行了条件增加,要么是朱建对某些条款进行了删减。由于采用传真签订离婚补充协议书,当原件和传真件不一致时,很难分辨真伪。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均不愿意见面协商,建议在离婚协议或离婚补充协议的协商过程中,当事人要有较高的证据意识,最好通过书面文本签订协议 (电子证据从法律角度分析,也是书证,证明力比传真件强)。如果事情紧...
上周,前往各区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人数为623对,比前一周增加10对。有聚就有散,上周分道扬镳的夫妇有184对。对于前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新人来说,必须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男女双方要同时到场办理,都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现役军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军官证以及部队出具的状况证明原件,还有两人近期免冠合影照片3张,各区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安排也不同,建议提前问清楚。上周,有一对刚刚为人父...
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这是怎么一回事? 解析: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
昨日凌晨,丁大力(音)在众多亲友的见证下,平静地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然而谁也没有想到,在驾车离开时,他的车会撞向妻子和岳母,车上还坐着他3个月大的儿子,可怜的孩子在亲眼目睹自己的妈妈和外婆死在爸爸的车轮下后,又遭到爷爷奶奶的丢弃,只能在母亲逐渐冰冷的身体边嚎啕大哭。丁大力到底是故意撞人,还是出现什么意外?目前,岳麓区公安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湘雅三医院里,3个月大的丁丁(化名)躺在病床上,茫然...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实习生杨英瑜通讯员春雷)“男方若提出离婚,要放弃婚前房产;女方提出离婚,享有该房的一半产权。”昨日,洪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份婚姻协议有失公平。男方朱某今年40岁,女方张某34岁。2005年5月,两人开始恋爱,3个月后登记结婚,未举行婚礼。朱某是初婚,张某是。去年2月12日,朱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协议:若张某提出离婚,则享有朱某婚前一套50余平方米房屋的一半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