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都应归双方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问:1996年我购买了一辆富康轿车,当时我还是单身。1998年与余某结婚时,我特意到公证机关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结婚以后,这辆富康车成了我与余某的主要交通工具。2000年余某与她的两个弟弟先后取得了驾驶执照之后,都来用该车“练手”。如今我跟余某要离婚,分歧就在这辆车上。我认为这辆车虽是我个人的婚前财产,但主要是我们夫妻共同使用。而且由于她两个弟弟的缘故,汽车已经严重损毁。为此我要求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拿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离婚赔偿 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首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离婚赔偿
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首次确立了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案情] 原告彭某与被告刘某均系,彭某是刘某的第三任丈夫。1985年上半年经他人介绍相识,1986年6月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彭某上门,两人在被告刘某处生活。原、被告结婚以前,被告已先后与其第一任、第二任丈夫建好房屋的基脚并置办了大部分建房材料。1986年下半年,原、被告在腰陂镇老街上建造了一栋三层房屋,1989年在原屋旁边又建了三层房屋一栋,两栋房子都办理了房产证,且都是登记在刘某名下。2006年5月被告之子在腰陂...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指出“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这样规定的理由是:
一、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金与补偿金并非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劳动所得,而是为照顾解决夫妻间一方因生活上的特殊需要或健康状况而作出的赔偿或者补偿费。
二、因身体伤害所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是与身体伤害一方的人身关系具有密切的联系,如果丧失了这笔赔偿或...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应界定为侵权责任还是为违约责任,历史上,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对婚姻性质的不同认识所决定的。 关于婚姻性质,主要有契约说和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应界定为侵权责任还是为违约责任,历史上,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对婚姻性质的不同认识所决定的。
关于婚姻性质,主要有契约说和制度说两种学说。契约说产生于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理念的...
我国《婚姻法》没有对进行定义,而是采取列举式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实际上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很难下定义的,如果给其下定义的话也只是笼统地概括性地定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会不断...
陈世春与苏文龙离婚析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9月3日作出(2004)三亚民一终字第95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陈世春不服,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于2005年12月13日作出(2005)三亚民一监字第18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陈世春和苏文龙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于1994年4月6日登记结婚,有住房一套,位于三亚市二环路警官公寓...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程序 1、赔偿范围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程序
1、赔偿范围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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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1日开始,国家开始实行储蓄实名制。有的人对实名制存款存有这样错误的理解,认为实名制后,以谁的名义存款,存款就会属于谁所有。这种看法是十分片面的,是对《》有关规定的误解而产生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即不管夫妻双方各自以谁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离婚,双方应均分这些存款。 可见,实名制存款不会对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