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张女士与丈夫李某感情不和要离婚,双方正在协商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
李某曾经当过几年的志愿兵,转业时发放了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相关费用。张女士认为:该笔费用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放的,应为,理应双方平分。
李某认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是部队发给自己的必要生活费,应当作为其个人财产。
为此,张女士来到司法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司法解答
丰台区东高地司法所马英悦:法院审...
一、婚前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有时间点的区分,一是“婚前”和“婚后”的区分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第一个问题很简单,我国法律规定,自领到结婚证开始就是婚后。重点是第二点,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什么时候才算购房成功。根据社会上常出现的情况,这里分别说明:
(一)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
非军人一方如何与现役军人离婚?
《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关于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程序。...
一、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
当事人双方应当共同到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
2、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应当使用A4型60克以上规格的纸张书写或打印,并...
一、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非军人的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 现役军人指的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具有军(警)籍和军(警)衔的军官、士兵和警官、警士及其文职干部。 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是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登记手续的合法婚姻关系的现役军人的非军...
1、婚前财产的判定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在判定婚前财产时应注意什么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
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又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
张某(男)离异多年,是位事业有成的企业家。侯某(女)是年轻漂亮的舞蹈老师,双方于2007年5月相识恋爱,2010年3月28日双方签订了一份《财产约定协议书》。
该协议第一款规定:甲方张某自愿将自己所有的婚前财产500万元赠与乙方侯某。张某承诺婚后每年年底支付人民币50万元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侯某,直至500万元付清。如果期间婚姻发生变故,自离婚之日起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剩余款项;
第二款约定:甲方张某自愿于婚后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