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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分析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房爱霞 被告:黄涛 一九八九年,原、被告登记结婚。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生育一女孩黄文静。二00二年四月一日,原、被告因生气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离婚证上协议内容栏中载明“婚生女黄文静,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拿抚养费;位于泰安路274号上下八间楼房,一个院子归男方所有,婚前财产各自归自己所有。” 离婚后,被告与她人结婚,原告感到与被告复婚无...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一般的离婚诉讼,法院把夫...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   闻某于200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格11万人民币,并办理了房产证。2007年11月闻某与陈某结婚,2009年11月,闻某与陈某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双方对房产发生了争议。闻某的房子现已升至30万人民币。妻子陈某认为,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应按予以分割。而闻某则认为,他既然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其增值部分也应属于他所有,不同意陈某分割该房产的要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分岐】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
“夫妻感情危机”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区别
  “夫妻感情危机”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有什么区别呢?   “夫妻感情危机”,是指夫妻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甚至小打小闹而使得双方对对方产生一段时间感情上的抵触情绪,但是双方在生活琐事上、所引起问题上没有原则性的冲突,等双方情绪稳定后,夫妻双方感情仍能和好如初。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不再互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如共同生...
离婚中的损害赔偿应如何提起?
离婚中的损害赔偿应如何提起?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必须同时提起赔偿请求,否则将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如果无过错方是离婚诉讼中的被告,且不同意离婚 离婚中的损害赔偿应如何提起?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必须同时提起赔偿请求,否则将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如果无过错方是离婚诉讼中的被告,且不同意离婚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损害赔偿之诉。另外,如果被告一审时未提出...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配。新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具体说来,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一) 夫妻之...
丈夫下落不明我怎么再婚?
  网友提问:我的丈夫三年前到广东打工,之后便下落不明,三年来毫无音信,家里人找过多次也没有找到。现在我想要再结婚开始新的生活,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再婚,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你的丈夫下落不明三年,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所以,你可以先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对方宣告失踪。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应当注意的是...
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 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 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房屋增值引发的案件有个共同点,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前通过按揭购得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在还贷过程中夫妻因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并进而引发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的纠纷。此类案件的核心问题是,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还贷那部分房产的增值额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前一个问题已有明确规定,后一个问题则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婚后参与还贷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价值,双方只能就共同...
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的,如何起诉离婚
  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障碍的现象较10年前明显增多。对于一方下落不明,以前有的法院的做法,是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立案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是让当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相关的法律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判决。法院这样处理,给当事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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