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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因为共同债务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后债务纠纷中,无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否对债权进行处理与分割,债权人仍然既可以向原夫妻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也可以同时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债权人向一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凭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补偿。   (一)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
妻子出走5年丈夫如何离婚
  5年前张先生的妻子因精神抑郁离家出走,他四处查访但一直找不到妻子的下落。“她没离家出走时,我们因为感情不和提出过离婚,她失踪后我想离婚也离不成了。”家住平原路的张先生昨天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说,他想知道如何解除他和妻子的婚姻关系。   记者随后咨询了山东海之源律师事务所的王文涛律师,他称在配偶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张先生仍然可以起诉离婚,但需要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所谓&ldqu...
离婚伪造债务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孕妇如何离婚
  男方不准向孕妇提出离婚。   孕妇可以向男方提出离婚。   2、存折和私房钱:   私房钱,法律没有保护,也不好界定。只保护个人财产(婚前财产)   存折比较好处理,你先去挂失,从新办一张存折就可以了。   自己的钱凭什么不要,以后还不得一分一分赚钱。   先打电话到开户行,口头挂失,随后3天内补办书面挂失。从新办张新存折。   把钱取出来,存到父母那里。   银行有存取款记录,如果上面得钱的存款日期...
夫妻债务的承担内外有别
  【案情】   杨某(男)与卞某(女)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5年,双方因感情问题发生矛盾,杨某将卞某打成轻伤,双方开始分居。2002年6月30日,杨某、卞某向朱某借款16万元,后因未偿还借款,朱某提起诉讼,经法院民事调解书确认由杨某、卞某偿还借款本息184000元。2004年10月20日,杨某向吴某借款15万元,借条上载明用于购房,后因未偿还借款,法院判决杨某偿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2006年6月7日,杨某向张某借款6万元,后经...
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一、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
离婚了,债务还要承担吗?
  案情回顾:   祖某与叶某原是夫妇关系。2013年6月19日,祖某和妻子叶某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归叶某所有,祖某一次性补偿叶某15万元。同一天,祖某向朋友谭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离婚后,祖某一直欠债不还,谭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祖某和叶某共同归还10万元欠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法庭上,祖某对借款一事予以认可,但叶某却不以为然。叶某认为,她与祖某离婚在前,祖某向谭某借款在后,...
分居两年还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离婚的法定情形   关于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分居两年”的具体要求   分居是指夫妻未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没有分居二年...
一方借款用于赌博,配偶方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基本案情】   2009年5月,夏某在与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刘某借款共计9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七天,月利率为3%。2009年6月,夏某与邢某协议离婚。后借款期限届满,夏某分文未还。2011年8月刘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法院还认定,刘某长期组织夏某等人进行赌博,并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2010年10月,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夏某、邢某共同归还90000元及利息。   【争议焦点】   本案主要...
合法分居的法律制度具体的都有那些?
  在审判实践中,处理婚姻纠纷,特别是判决不准离婚后,经常会遇到各种“后遗症”。离婚案件的女方哭诉其丈夫到其工作单位或居所以恐吓、殴打等方式寻衅,夫或妻一方抱着孩子闹到法院,指责对方对孩子不尽抚养责任,不出抚养费,要求法院解决,也有当事人反映对方擅自变卖或转移家中财产等等,诸类情形,不一而足,由于我国尚未确立分居制度,此类问题,受害者无从寻求司法救济。不仅不利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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