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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女婿的钱,岳母能要回吗?
  案情   肖倩大学毕业后从江西来到北京发展,进入一家企业做销售工作。肖倩工作努力,很快就成了业务骨干。2008年肖倩与在北京工作的外地小伙吴保国相识,不久两人就结了婚,婚后小两口租房居住。   肖倩的母亲黄洁雅2008年退了休,本打算与老伴在江西老家无忧无虑地安度晚年。肖倩怀孕后,多次请父母放弃江西老家的一切,来北京和他们一起享受天伦之乐。   最终,黄洁雅夫妇因心疼女儿,卖了江西老家的住房,带着所有...
丈夫身患绝症欠债3万余元 离世后妻子被判还债
  身患绝症的肖先生,明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却还揽下为他人办理车辆驾驶证的活,结果收取他人钱财又无能力办成事,致使自己撒手西归后,留下一身债给年轻的妻子。4月1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亡夫生前所欠债务由妻子承担偿还责任的案件进行了宣判。   2008年12月,黄女士听说在某公司工作的肖先生能够帮人不通过考试办到车辆驾驶证,便托人找到肖先生,先后两次交给肖先生34500元,托他办理十本驾驶证。其实...
30亿借条,催生,闪婚, 方丈丈,精神病患者
  “月薪三万五千元”、“佛教协会理事长”“著名寺庙的第二方丈”,一张张眼花缭乱的名片让无锡姑娘小云(化名)心花怒放,原以为自己钓了个金龟婿,却不料对方不仅是个骗子,还是个二级精神病患者。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调解了这起荒唐的“闪婚”,原告小云终于结束了和自己患病丈夫于某的婚姻。   据小云称,2006年12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是某大城市著名寺庙第二方丈的于某,风度翩翩的于某自我介绍是某佛教协会的理事...
破产过程中债权债务能否互相冲抵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双方互负的债务是可以抵销的,但破产抵销权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破产债权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受理后发生的债权,本身不属于破产债权,更不允许抵销;二、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在受理后不允许抵销,债务人必须向破产企业支付。除了上述条件外,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出于故意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新企业破产法从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发对破产抵销权...
以夫妻名义同居债务须共同偿还
    以夫妻关系身份共同生活,期间产生债务须共同承担。11月10日,黑龙江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判决第一被告林某和第二被告梁某共同归还原告傅某借款本金8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13日第一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要求借款,原告借给了第一被告13万元,有第一被告出具的借据,后经原告多次催还,已归还原告借款45000元,其中3万元原告出具了收条给被告,另有15000元...
离婚债务的认定与处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涉离婚案件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尤其在债务问题上,常常令办案法官感到迷雾重重,颇为棘手。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为了多得夫妻共同财产,制造虚假债务,侵害另一方合法权益;一是夫妻为了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进行假离婚,协议将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全部债务则由另一方承担。   由此可见,夫妻离婚时的债务问题,不...
丈夫借款后病逝 妻子有义务偿还
  7月31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周女仔付给原告丁金荣人民币22850元。   经审理查明,2005年2月24日,杜春林以其做生意资金周转不来为由,在原告丁金荣处借款24000元,后经催讨,归还原告丁金荣1150元。7月30日,杜春林与原告丁金荣经核算,杜春林向原告丁金荣重新出具金额为22850元借条,尔后原告丁金荣多次催讨此款未果。2007年5月15日,杜春林病逝。为此,原告丁金荣多次向...
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处理
  现行法律、法规均未规定同居期间财产、债务应如何处理。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
夫妻一方对外的债务如何清偿?
   (1)如果夫妻财产是法定财产制,则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清偿。 (2)如果夫妻财产是约定财产制,约定一经生效,夫妻双方即应按约定的内容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只有在当事人明知约定的情况下,才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婚外情产生的债怎样处理?
  婚外情债谁来付  王芳(化名)和杨全(化名)均为泸州人,均以经商为业,只是王芳在泸州开店,杨全在成都自营一个公司,互无业务来往。1998年,他们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相识后,双双坠入爱河,杨全也不顾自己已结婚生子的现实,对王芳一见倾心,二人很快就成了难舍难分的“情人”。  斗转星移,岁月如梭。他们偷偷摸摸地“恋爱”三年多后,王芳要求杨全与妻子离婚,并与她结婚,杨全顾虑重重,没有离婚打算,王芳便心灰意冷,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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