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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丈夫生活难 法院判决妻子尽义务
妻子长期在国外打工,夫妻间缺乏沟通,感情日渐生疏,丈夫患有癫痫病生活艰难,但因夫妻感情日趋淡化,妻子诉讼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关系未能改善,嗣后,妻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妻子沈某与丈夫李某于1992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4年12月23日登记结婚,1995年8月26日生一男孩。婚初,夫妻感情较好。沈某于2000年出国打工,2004年回国...
夫妻间能否对财产进行约定
夫妻间能否对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应注意哪些问题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或某项财产收入做法定财产之外的约定,即将婚前或婚后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或所得约定为某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注意以下问题:(1)约定的时间。法律没有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执行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李东律师
法[2009]4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期,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向我院反映,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做出的临时仲裁裁决、国际商会仲裁院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否依据《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在内地申请执行。为了确保人民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中正确适用《安排》,统一执法尺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
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发生的纠纷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约定方式,对他们的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法律制度。 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
拿到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还需要再去办离婚证吗?
有许多人存在着这样的误解,以为在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其实,这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 法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这两种方式都可以各自独立地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双方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
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财产
  问:我丈夫在婚前以他个人的名义购置了一套房子,房子有近50万的按揭贷款,结婚后我们2个人共同还贷,还贷部分是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中如何处理?   答: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
妻子出走开庭缺席判离 丈夫抵触法官工作做通
妻子怄气离家出走长期不归,丈夫无奈诉请离婚,法院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妻子认为家庭共同财产分割不公提起申诉,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后丈夫却拒不履行。近日,河北省崇礼县人民法院成功和解执行此案。    2006年9月份的一天,渠某某与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渠某某遂怄气离家出走,抛下丈夫和两个孩子长期不闻不问,无奈的丈夫只好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07年11月份,崇礼法院公告送达期满后依法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后...
夫或妻个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的,情理上应由夫妻个人使用、支配、处理的财产。   主要有以下几类:(一)一方的。(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可凭取得上述费用的合法文书等证明。(三)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存续期间,结婚时间10年以内,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以及复员...
法院审理8年 马拉松离婚案再判决
  女教师当场表示要上诉   备受各界关注的山东女教师马拉松式离婚案,法院今天再次作出一审判决。禹城市法院再次判决女教师程钧秋与“丈夫”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套住房也判归男方所有。   记者注意到,程的“丈夫”贾某的另一项诉讼请求--“因被告重婚,一次性赔偿原告精神损害2万元”,法院没有支持。另外,在第一次离婚后,贾某承包企业实际亏损36万元,他在诉讼中要求与“妻子”分割这笔债务,一审法院对此也没有支持...
离婚前投保 死后这笔保险金该给谁
2007年5月份,郭先生所在单位在某保险公司为其投保了总金额50万元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填写投保单时,业务人员详细讲解了受益人填写要点,并说明,指定受益人时必须标明受益份额。但是,郭先生当时考虑,一旦自己不在了,可以给父母和妻子留下一笔钱,让他们都过上富足的生活,所以在填写投保单时,他选择了法定受益。  但是,投保以后,郭先生的家庭生活发生了变化,家庭争吵不断,矛盾逐渐升级,2003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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