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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婚约财产纠纷?
  1、婚约财产的性质   目前在学界关于婚约财产的性质主要有三种学说:   第一种是附义务的赠与说。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由此可见,附义务的赠与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虽然在一般的赠与中,受赠人不承担任何义务,但附义务的赠与中所附义务并不是赠与的对价,因而其仍具有单务性和无偿性。如果受赠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所负...
离婚协议司法确认 让当事人不再“伤不起”
广东韶关市始兴县法院与民政局今年9月起联手建立司法确认对接机制。今后,凡当事人到县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民政部门将引导当事人到法院就《离婚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为当事人解决后顾之忧,让离婚当事人不再“伤不起”,不再因离婚而受到权益侵害。据了解,该机制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有关部门共对该类案件进行司法确认12件。司法建议催生确认对接机制据始兴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对近年来受理的离婚后抚养...
结婚了未同居,彩礼要返还吗?
  案情介绍   村民黄先生与离异女张女士定了亲、办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因为举办婚礼闹崩分手后,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许多人认为不可能,但法律对此却有着明确规定,近日,法院审结该起离婚纠纷案,一审依法判决准许二人离婚、由被告张女士限期返还原告黄先生彩礼款30100元;150元诉讼费由原、被告均担。   现年39岁的黄先生系该县某村村民。今年3月初,经媒人韩某牵线介绍,家境比较困难...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可以反悔吗
(一)基本案情于某某与高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高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某小区59号房屋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所有。2013年1月,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高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高某,目前还处于于某某、高...
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
签订离婚协议的3个法律要点
1、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方能生效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在离婚协议书成立并生效之后,夫妻双方都应按照签署的协议履行义务。那么,离婚协议书是何时成立,何时生效呢?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并不受《合同法》调整,因此只能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解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一般来说,离婚协...
结婚后要离婚哪些情况下不予返还彩礼
  一、返还财产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无须返还彩礼的情形: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
离婚协议不还账 依法判决共同偿
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离婚后的翁某和李某共同偿还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山县支行贷款本息。翁某、李某原系夫妻关系。2012年8月2日,被告翁某与邮政银行签订了《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2013年4月30日签订《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借贷本金人民币5万元,年利率15.3%,期限12个月,用于经商。被告李某亦在该借款合同中签字认可。2014年8月,翁某、李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邮...
结婚不成的赠与财物是否属不当得利?
  【基本案情】   2012年9月初,庞某(男)在一次企业联谊会中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杜某(女),两人互留电话后便开始交往。交往期间,庞某曾向杜某表示希望与其结婚,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在认识两个月后,杜某开始经常向庞某要钱,用于自己购物消费以及服装店花销。为了加深感情,庞某从2012年12月15日起至2013 年2月9日,陆续往对方提供的账户汇款,每次2万到5万不等,前后共计15多万元。后来双方因感情不和反目,庞某将杜某起诉...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双方不能重新再找配偶么?
离婚时约定“双方不得另寻新配偶”,已经离婚的白婷婷屡次干预前夫黄建“另寻新欢”,最终被告上法庭。黄建、白婷婷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婚后育有一子,三人组成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在十余年的婚姻生活中双方感情都还不错,直到2005年3月,丈夫黄建失去了现在的工作。失去工作后的黄建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再关心妻子和孩子,也不过问家庭的事情终日借酒消愁。看到丈夫每日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白婷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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