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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都同意?
  免费法律咨询:转让时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六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城...
军人复员费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从2001年修正后的《》对和个人财产的列举式概括规定中找不到军人复员费的具体归属。   但根据2003年12月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14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   闻某于200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价格11万人民币,并办理了房产证。2007年11月闻某与陈某结婚,2009年11月,闻某与陈某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双方对房产发生了争议。闻某的房子现已升至30万人民币。妻子陈某认为,该房产的增值部分应按予以分割。而闻某则认为,他既然享有该房屋的产权,其增值部分也应属于他所有,不同意陈某分割该房产的要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分岐】   增值的婚前房产是否属夫妻共...
以夫妻一方名义存储的存款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
  判断一项财产是否属于的标准主要是看该财产的来源及取得的时间,而不是看它究竟是在谁的“名下”。以夫妻一方名义存储的存款究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这笔存款的来源和它取得的时间。如果一笔存款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不论该存款是以夫妻中哪一方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存款的来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就是在夫妻双方办理完手续后至一方死亡或办理完或法院的...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如何分割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问题。现行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即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   即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   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
离婚后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能支持吗?
  案情简介:   李某与张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在共同生活中,双方性格不和,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导致两人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李某在法庭调查中就财产分配问题明确表示不需要法院处理共同财产、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债权债务及住房。2004年时,法院作出判决准许李某与张某离婚。判决后双方均没有提出上诉,后离婚判决生效。   2006时,李某又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分割夫妻关...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
双方对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该如何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的含义   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受我国《》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不归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的夫妻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   4.夫妻之间依《婚姻法》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
精神损失费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   2008年10月,因吴某侵害了吕某的名誉权,经过法院判决,吕某获得了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今年1月份,吕某的丈夫章某因借王某现金5万元用于做木材生意未按时归还,王某起诉吕某的丈夫章某归还欠款,法院判决章某归还王某借款5万元。今年3月份,法院将吴某应给付精神损失费2万元执行到位。王某得知后,要求依法追加章某之妻吕某为被执行人,扣留吕某获得的2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追加吕某为被执行人后,强制扣留吕某2...
对故意隐藏、转移、拒不交出共同财产的一方法
对故意隐藏、转移、拒不交出共同财产的一方法律规定有何惩罚处理规定? 在离婚分割时,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隐匿、转移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在分割财产时,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者不分。在具体处理时,应把隐匿、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一份分给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方,以其他财产折抵分给另一方,不足的部分由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方给予赔偿。 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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