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先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总额再分割。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应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处理,小编将会明天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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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8月,山东出台公积金新政,用公积金买房有了更多实惠的政策。但还有很多人没用过公积金,十几年下来,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最近,有几起离婚案暴露出了一个问题:当事人离婚分割财产时没有对公积金进行分割,回头再想分,都跑来问律师: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怎么处理呢?都在个人账户里,也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算,钱取不出来,怎么分呢?
婚离完了
又想起住房公积金
好好想一想...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同生活的、有完全民事行...
夫妻离婚时,如除夫妻外还有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要注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区分。在共同生活中,所有的家中财产被视为家庭财产共同使用。但是,家庭财产中,有属于所有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也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也有属于部分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
离婚时,要注意将夫妻共有的财产从家庭共有的财产中区分出来,进而才能由夫妻双方分割。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主要是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所创造的财富,家庭...
现实中,很多父母买了房,会将房产登记在儿女的名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就成了问题。儿女名下房产夫妻离婚能要求分割吗?离婚案件,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就要确定子女的抚养费,那么子女抚养费该如何支付?子女抚养费确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儿女名下房产夫妻离婚能分割吗
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孩子的,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登记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
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坚持考虑如下四个原则: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的原则,就经济补偿是必须的,但它并非是无限量的。2、适当考虑以精神抚慰为主、物质补偿为辅的原则,就这种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受伤害、受打击而设立的,因此,物质赔偿只是一咱辅助的作用。3、适当考虑以精神赔偿数额有所限制的原则,即使是以精神抚慰为主,但其精神赔偿也不是没有限量的,应当有所限制。4、适当赋予法官对精神...
如果夫妻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夫妻共同股权的特性,按照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原则依法判决。接下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夫妻共同股权分割方法之股票的分割。
(一)就自由流通股而言,夫妻双方可协议将股票归一方所有而给予另一方相当于股票价值一半的补偿或者双方折半共享或者双方都不想持股时分割抛售后的价金。
(二)就限制流通股而言,要具体分析各种限制情形,分门别类地予以分割。
第一,法定期限内股的分割...
沪律网网友提问:
离婚了,儿子(五岁)判给女方,商铺判给儿子,商铺产权证为儿子名,女方不告诉前夫下,能私下将商铺卖了吗?
广州刘小丽律师回复:
如果产权登记在儿子的名下的,且你儿子未成年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广州吴培雄律师回复:
不能卖掉商铺。
如果女方卖掉的目的不是为你儿子的利益的话,你可以起诉。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
导读:由于中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实质上是离因损害赔偿,而后者属于侵权行为。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依据侵权法一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损害结果、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以此为基础来构建的。本文为您列出了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
一、赔偿范围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至第4条,以及《婚姻法》第46条来看,可以请...
导读:夫妻间的财产,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做了婚前个人财产公证的,那么,如果在婚姻关系期间,丈夫将财产赠送给了情人,妻子能否要回这部分财产呢?下面沪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事件回顾:
2014年3月,原告张女士无意间发现其丈夫王先生与被告阿丽(化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后通过调取丈夫的银行流水得知:从2012年4月开始到2014年7月止,丈夫王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赠送给了阿丽共计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