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向法庭提交。如:共有财产证据、证据、外遇过错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据可分为以下几类:
1.书证
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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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出现了很多纠纷,那么新司法解释的实施到底对房产分割有哪些影响呢?在本案中原告李女士结婚后与丈夫共购买了一套房子,离婚时丈夫想独占该房,两人在房产分割上协商未果,李女士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共有产权。法院依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定涉案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驳回李女士的诉讼请求。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
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做出取舍。
一、家庭无形财产的概念及设立家庭无形财产制度的依据
家庭无形财产是指在表现形式上是抽象的,但其本身具有价值,权利人据此可以获得利益的一种财产。诸如文凭、学λ、职称、技能等。
人们不惜重金,花费若干年的宝贵时间,投入大量精力去读硕士、博士学λ,如果这些学λû有价值,不能给行为人带来经济利益,很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人们的物质投入,总是期待最大的经济...
小夫妻吵闹不休男方诉讼离婚,女方同意但要求男方提供居住处,否则不离婚。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告王先生与被告沈小姐离婚;被告要求原告解决居住的请求,因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沈小姐家住远郊,其和王先生年龄都在二十八岁上下。双方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之初两人感情尚可,2005年春天登记结婚。婚后沈小姐一直和王先生父母同住在一起,小夫妻俩û有买房。但婚后不久,双方感情急剧降温...
一般有以下手续:
1、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财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于其他方面的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的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恶意分居两年的,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这五种情况是当事人只要有证据证实存在,那ô法院在调解无果的前提下,一般是判离的情况。如果不具备以上这几种情形,法...
张女士与前夫于2009年5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相应的分割。2010年初,张女士偶然得知,前夫在昌平区沙河镇某银行有一笔存款,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笔存款。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判决高先生给付张女士人民币2.5万元。
张女士与前夫高先生于2000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δ生育子女。近年来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ì盾,2009年年初张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因一方或婚外关系、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诉讼中采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
因为此类证据通常隐蔽性较好,实际诉讼中无过错经常因为采集证据不力,导致法庭证据不足无法达到要求赔偿的目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多的采集各种证据,形成...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δ成年子女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