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汤原县人民法院最近判决了一起以“夫妻一方去外地打工数年,分居时间较长”为理由起诉离婚的案件。
汤原县居民张某的妻子李某于2003年去天津打工。今年2月,李某以“双方分居超过两年”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李某无证据证明其与张某之间感情破裂,张某认为双方感情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最后法院判决原被告不准予离婚。
点评: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
一对刚刚办理完公证的恋人告诉记者,他们是自愿来的,双方家长也非常支持。
据了解,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大多数婚前财产的差距比较大。一些夫妻为避免日后万一家庭生活出现裂痕出现经济纠纷,选择了婚前办财产公证。
在证券公司工作的倪晓娟快要做新娘的时候,向未婚夫高革生提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听这话,高革生觉得还没结婚,就为离婚做准备,以后的日子能过好吗?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婚期也随之推迟。后来,...
无性婚姻,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吗-沪律网 【案情】曹女士近一年来遇到烦心但是难以启齿的事情,原来曹女士在一年前经小姐妹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曹女士和丈夫都是都市晚婚一族,恋爱期间丈夫好像很保守,曹女士没有多想,1年不到两人在家属的催促下登记结婚。不料婚后丈夫一直独居一室,从不和曹女士有亲密的表现,曹无奈下问丈夫是否患有疾病或者是同性恋,丈夫也不予答复。曹女士提起离婚,丈夫表示同意,但是不同意曹...
1、遗嘱人的行为能力如何认定。目前来做遗嘱的多为体弱多病或年岁较大的老年人,还有一些瘫痪在床的病人,但无论是民事法律法规还是司法部的规范性文件中,都没有如何确定遗嘱人行为能力的认定标准和方式,只是规定神志清醒,具有行为能力,但在有些情况下,公证人员根本无法判断老人是否神志清醒,或者无法了解老人的遗嘱是否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尤其是临终前的老人,多为他的某个子女来公证处要求到医院做遗嘱公证,而公证...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是不可以提出离婚-沪律网 《》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律的上述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因为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
当不少人还在争论婚前是否会伤害夫妻感情的时候,已经有夫妻开始签订婚后夫妻财产协议,并拿到公证部门去公证了。
2006年的“结婚大年”中,尽管公证能以一纸文书的形式让“夫妻账”更明确,但却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爱情的“坚固度”,从而让新人们犹豫不决。
不过,对于此举是否必要,鞍山市公证处的相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根据现行的规定,婚前财产公证其实并无必要。相比之下,婚...
原、被告席上,年轻夫妇抽泣着表示“感情没有破裂”,端坐在旁听席上的父母、亲戚却展开“口水战”,恨不得双方孩子立即离婚……这是前不久闵行区法院一场离婚官司庭审现场上演的一幕。记者发现,因生活不独立、经济能力有限,沪上一些独生子女婚姻受制于双方父母,父母过分掺和导致小家庭失和的现象不在少数。 名牌大学毕业的张先生是一名白领,妻子小丽家境优越。由于张先生暂时没能力买房,两人的新房安排在了女方家里。...
【案例】:单位房改时,我取得一套住房,全产权的,现在夫妻协议离婚,我想把房改房过户给妻子,但是因为房改房在当初享受有单位福利性质的政策房,在我国目前还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想问一下,在离婚这种情况下,房改房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吗?如果我们双方都不愿意取得该房产,想把它在市场上出卖,然后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可以吗?
【解答】:房改房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房管部门将原有的公有住房按国务院、建设部、省...
离婚起诉的前提:
必须是双方领有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规定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的提起,必须是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
热恋时不分你我,合资买房,可一旦分手了,房子该怎么处置?长沙某通信公司白领小岳就遇上了这样的尴尬事。
最近,因为分手而产生的房产纠纷越来越多,本报特为此搜集了一些可操作的律师观点,让感情受伤的情侣们别在金钱上也“受伤”。
【案例】背两年月供,竟要分一半房产
12月7日上午,小岳刚进办公室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法院起诉书,打开一看原告竟然是自己前女友。“请求判令原告支付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