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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在老婆手上 怎样才能离婚并分割财产
  沪律网网友咨询:   我们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我准备离婚,但是老婆一直不离,也不回家。事实上我们分居一年多了,但是车、房、存款全在她的名下。我怎么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分割财产?已经去法院起诉一回了,因为她不同意离婚,法院只调解不判离。   沪律网山东德州田树森律师回复:   首先,请你慎重对待婚姻,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方可考虑离婚事宜,并且只有符合上述法定条件,法院才...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
妻子出走我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   我的妻子于1月2日离家出走,家中存款都被带走,我多次与女方家联系,不知其下落.我俩已结婚14年,儿子13岁,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沪律网律师回复: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你们在金融机构的存款。然后,起诉离婚。   按照金融管理的规定,挂失必须提供存款帐号和密码及存款人的身份证,可能这些东西你不知道,所以建议你申请财产保全。因为这些...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合同效力
  网友咨询:   父母想用孩子的名字买房,又怕孩子婚姻有变故,无法保全房子。根据新婚姻法,赠与一方的财产不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想写份赠与合同,不知道是否父母和受赠人签字就可以生效,用不用作公证。另外,其他子女将来是否有权要求分该房产。如果赠与后,孩子发生意外,作父母的能否收回房产?   沪律网律师回复:   公证不是该赠予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赠予人与受赠予人签字就可以了。但经过公证后,如...
婚房房产证名字怎么写?
  产权登记名不同写法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后果: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
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抵押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应对
  一、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另一方的同意抵押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虽然这条司法解释还规定:“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抵押有效”,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四...
如何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
  离婚案件中,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几乎是每个案件中都存在的诉讼请求。本案中,苏某陈述其现住所是其婚后与丈夫出资建设的,但其不知道是否有房地产权证,也不知道登记在其丈夫名下。另,苏某与其丈夫分别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了账户,但她本人均不知道账号,导致无法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数额,是诉讼陷入困境。那么,在生活中如何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呢?   沪律网特约律师建议,在生活中应收集以下夫妻共同财产的...
患病妻子能否要求分割婚内共同财产
  导读:陈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多年的收入都有丈夫李某管理,但后来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分居了几年,现在陈女士患有癌症需要住院治疗,但丈夫李某拒绝提供治疗费。那么,陈女士能否要求分割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呢?下面沪律网小编将为您一一解读:   事件起因:   陈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多年的收入都有丈夫李某管理,但后来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分居了几年,现在陈女士患有癌症需要住院治疗,但丈夫李某拒绝提供治疗费。由于...
丈夫赠送给情人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导读:夫妻间的财产,一般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做了婚前个人财产公证的,那么,如果在婚姻关系期间,丈夫将财产赠送给了情人,妻子能否要回这部分财产呢?下面沪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事件回顾:   2014年3月,原告张女士无意间发现其丈夫王先生与被告阿丽(化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后通过调取丈夫的银行流水得知:从2012年4月开始到2014年7月止,丈夫王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赠送给了阿丽共计40...
不离婚能否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向左向右”:我与李某结婚多年,现我不幸患上了肺癌需住院治疗。因多年收入均由李某保管,且我和李某感情一直不好,李某拒绝提供治疗费,致使我得不到及时治疗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我能否在婚姻存续期间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江西一信律师事务所潘红卫律师:依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此外,《婚姻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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