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28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哪些行为是违反监护和抚养义务的行为
  父母违反监护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行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性质比较严重的行为: (一)虐待未成年子女   虐待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经常以打骂、禁闭、有病不给予治疗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虐待具有以下特征:   (l)虐待行为表现为行为人经常或者连续性实施折磨、摧残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其手段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各种肉体折磨手段,如殴打、冻饿、强迫过度...
不承担监护责任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案情概述:  刘女士和前夫张某于1998年由法院调解离婚,10岁的儿子由前夫抚养。但离婚后,张某将儿子扔给爷爷、奶奶就不管不问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照顾孩子,张某却不让刘女士探望儿子,就连到学校见面也不允许。刘女士认为,前夫的行为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2003年刘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自己有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每星期可探视一次,每次一天。  律师...
2017怎么给付子女的抚养费?
  一、子女抚养费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
离婚后子女医疗费由谁付?
  1、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离婚后父母双方都应有义务尽自己的能力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   3、虽然《婚姻法》中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只规定了生活费和教育费,但由于近年来医疗费用上涨幅度较大,离婚后无论哪方带孩子,一旦孩子生了大病,都很难独自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离婚后子女是否会患病,需要多少医药费...
要给私生子抚养费吗?
  1、私生子的抚养权归谁所有?怎么确定私生子的抚养权?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时间
  1、子女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和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抚养费给付的时间存在以下情况: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而抚养费的给付,对于有条件的父或母,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
离婚时 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确定
  张某问:我和我老婆结婚有8年了,生有一个女儿。8年来,我们经常吵架,有几次都想离婚,都是看在女儿年幼的的情形下,才一直共同生活到今天。前几天,我们又大吵了一次,我们觉得这样下去是相互折磨,都愿意离婚,女儿由我老婆带着,但是我们在子女的抚养费上难以达成一致协议。我的工资是5000元。我老婆要我出2000元抚养费给她,我觉得这个数额太高了,请问如果诉讼离婚法院会判我支付多少抚养费?   答:根据最高院审理...
离婚后养父母要给养子女抚养费吗?
  1、养父母一旦感情破裂离婚后,收养的子女应该由哪一方抚养?   只要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不管养父母的婚姻关系是否解除,对未成年养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对于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只视为一方的子女,对方不承担抚养义务。   2、离婚后养父母要给养子女抚养费吗?   对于养父母是否要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这个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起算时间
  【基本案情】   游某与王某于2001年1月份按照当地习俗摆了订婚酒席,并于订婚当天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2002年3月份,游某与王某生育一女游某某。游某某出生后,王某便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离家出走。2015年3月份,游某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非婚生女由其抚养,王某支付女儿从2002年至今的抚养费。   【律师解析】   笔者认为抚养费应从原告主张权利时(原告起诉时间)开始计算,主要理由如下: ...
解除同居关系后 哺乳期内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原被告贾某、李某经别人介绍相识,于2013年农历二月二十九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仪式,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4年1月21日生育一男孩李甲,现随原告贾某生活。因家务琐事双方争执发生矛盾,原告贾某2014年农历正月带孩子回娘家居住至今。另查明,2015年河南省农村居民年平均收入为9416.1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在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同居期间所生男孩...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