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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被抚养子女可向夫或妻一方主张抚养费
  【正文】   案例:   刘某与妻子高某,于2000年8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登记结婚,后于2006年10月27日生下一女刘某某,因刘某及其父母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在刘某某出生后,刘某及其父亲经常无故因琐事与高某发生纠纷。2007年6月1日,高某无奈之下,只好带着女儿刘某某,回娘家居住,自高某及女儿离开刘某及其父母处后,女儿的抚养费都由高某一人承担,刘某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2009年6月,高某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女儿刘...
蓝**与邱**抚养费纠纷上诉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620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蓝兴景,男,1969年1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广东省英德市鱼湾镇东联管理区东坝村。   委托代理人姚冠旺,广东天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邱广灿,男,1971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太平区2号。   委托代理人戴勤,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蓝兴景因雇佣合同纠纷一案,不服...
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的具体处理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这是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抚育费负担的强制性的、无条件的、双方平等的义务,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照执行。至于其经济负担数额和期限等问题,应从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所能负担的能力量力而定,合理解决。对于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的具体负担...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情形及举证须知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
社会抚养费标准收费函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社会抚养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2第111号)规定,社会抚养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编码109001) 本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分别以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前一年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确定(以下简称基数)。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
2012年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
  摘要: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
确定抚养费可否依据人均消费性支出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确定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用分担依据的标准是双方当事人的月收入情况。随着社会发展,工资结构调整,企业的改制、下岗、失业、跳槽等现象的日益增多,按照抚养义务人的收入来确定抚养费用有一些不适应当前形势,原因如下:   一是抚养义务人的收入难以确定。由于现在收入的多元化,收入结构由过于单纯依赖工资发展到商业、股票、第二职业等,工资外收入难以确定,难以查明,也难以取证。   二是工资具...
同居五年未办结婚证 两岁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我和我丈夫在18岁由父母双方同意结婚,到现在五年了,一直没办结婚证,孩子2岁半,我丈夫现在有外遇,我想和他分开。请问我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和赡养费吗?   律师解答:   你与你夫的关系系非法同居,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你可以要求你夫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讲你们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这不影响她的权利。事实上你和你的“丈夫”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那么,你离开他是完...
死刑犯有生育权吗
  关于罪犯是否享有生育权,尤其是死刑犯的生育权问题,理论界存在重大的争议。一些学者认为罪犯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当然也就无法行使生育权;生育权作为一种相对权,不能要求他人为其实现生育权而实施积极作为;生育权存在于生命权之中,死刑犯没有了生命权,自然也就没有了生育权。对此观点,笔者不能认同,理由如下:   1、犯罪分子作为民事主体当然享有生育权   生育权作为自然人的一项基本人权和人格权,是与主体不可分...
妻子不愿意生二孩侵犯了我的生育权吗?
  1、什么是生育权?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2、男性有生育权吗?   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 当是以双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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