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
增加抚育费的条件
(1)首先应是父或母有给付能力。
(2)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3)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时,抚养费范围、数额、给付期限、给付方法如何确定?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都是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那么,离婚时,抚养费范围、数额、给付期限、给付方法如何确...
夫妻离婚时,不直接跟子女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年限一般为子女成年为止,即应给付抚养费至孩子可独立生活的法定条件成立时至。“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多样的,可以是按月支付,也可以是可以一次性付清子女抚养费,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
3年前,丈夫潘某有了外遇,我坚决要求离婚。潘某不同意离,我就以不用他负担孩子抚养费为条件,换来了他在离婚协议书上的签字。当时我有很稳定的收入,完全有能力独自抚养年仅两岁的孩子。不料去年冬我下岗了,孩子又做了一个不小的手术,使我的经济状况更加紧张。万不得已,我找到潘某,请求他承担孩子的部分生活费用。我的请求遭到了潘某的拒绝,理由是离婚时我们签订的那份协议书。毕竟有一纸协议在他手里捏着;但我确实需...
小星(化名)今年4岁半。在他出生不久,由于家庭悲剧,父母双亡。4年来,为争夺监护权,小星的爷爷奶奶和姨妈接连打了两场官司。最终,法院确定小星应交由爷爷奶奶抚养,姨妈又将两位老人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补偿相应损失。7月28日上午,这起特殊的抚养费追索案在柳州市城中区法院开庭审理。 庭酿悲剧 姨妈抚养小侄子 1999年3月,26岁的柳州市柳东镇窑埠村村民曾某与姚某结为夫妻。然而,曾因盗窃受过劳...
男方避不见面,从不探视孩子,也不支付抚养费,女方该如何取证?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吗?如何证明他不负责呢? 1、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须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你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参加诉讼。 2、你只要提出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这个事实既可,有没有支付抚养费的证据应由对方来举证。
导读:关于抚养权、抚养费的知识。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新《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有原则性的规定,立法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下面是沪律网网为你做的详细介绍。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新《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有原则性的规定,立法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
物价上涨了,扶养费该不该跟着涨呢?昨(23)日,蒲江县76岁“童养媳”李芳(化名)状告71岁的老伴王强(化名),要求增加扶养费一案有了结果:蒲江县寿安法庭做出判决,由于两人的婚姻不是王强宣称的无效婚姻,而是事实婚姻。现在李芳的生活随着物价的上涨出现了困难,王强应将扶养费由原来的140元调整至340元。对这一判决,王强不服,表示将提出上诉。 童养媳:应增加扶养费 李芳告诉记者,她在10多岁的时候,就以“童养媳”身...
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
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责任,是基于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从性质上讲,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原确定的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适当变更的。因而第30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因为,原来确定的抚养数额,一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