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如何确定具体数额?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
[案情简介]
兰(女)和鹏(男)于1992年5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双方第一眼互有意思,于是继续交往,经过二个月的接触,二人同居在一起。同居期间,兰稍有不满意,便耍脾气,甚至深更夜半离家出走。但鹏认为二人感情尚可,婚后应该会有所改变,双方便于1992年8月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婚后,兰懒惰的性格就逐渐显现,不会煮饭,也不想学习厨艺,经常以快餐或快食面充当主餐,也极少打扫家庭卫生;尤其是兰只有初中文化,与大学毕...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几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如下:
第一,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
有些在诉讼中无视子女利益,举证时不报自己的收入或少报自己的收入,如何处理:
1、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职工,可调取其连续数月的工资原始凭证;如果是银行托收的,法院可要求银行协助调查,调取其工资状况证明。
2、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企业承包户等特殊主体,可税务管理机关通过其缴纳的税款调查营业额和利润。建立财会制度的,可以审计。
3、 个体...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
为减少给女儿抚养费,倪某竟将年仅15岁的女儿告上法庭。
倪先生诉称,他2001年12月与李女士协议离婚时,约定女儿由李女士抚养,他每月支付给女儿抚养费400元。但前不久,他经营的修车摊停业,他开店做生意又亏本,今年4月现妻又生一子,目前经济十分拮据,遂要求将给女儿的抚养费由400元减至150元。
女儿辩称,因父亲没按约定给付抚养费,她今年5月曾为追索抚养费提出诉讼并获得法院支持,她目前正念高中,生活、学...
问:我与前妻刘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孩子由刘某抚养,我每月给付抚养费250元。后来我和刘某因探视孩子的问题发生争执,刘某不让我和孩子见面。我非常气愤,准备停止支付抚养费。请问我若这样做合法吗?
答:即使对方不让探视子女, 你也不能停付抚养费,给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新《》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有原则性的规定,立法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较为详细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该意见全面的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现结合审判实践,就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于...
已各有一个孩子的傅先生和张女士后又生了一个孩子。密云县计生委以违法生育为由向其征收142990元社会抚养费。
傅某夫妇不服处罚决定,将计生委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处罚决定。昨天,密云法院依法驳回了傅某夫妇的诉讼请求。
傅先生与张女士2005年6月登记再婚。此前,二人与前任配偶各有一个孩子。张女士称,2006年8月她体检时发现,在采取节育措施情况下意外怀孕,同时被查出患有糖尿病。张女士要求妇幼保健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