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王纳文之子王圣元与高峰抚养费纠纷一案,终审判决驳回王纳文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作出的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给付王圣元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王圣元十八周岁止的判决。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王纳文于2001年3月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生育一子,即王圣元。自王圣元出生后,由王纳文自行抚养至今。现王圣元以曾用名王鼎权之名入托,托儿费每月650元。高峰在2002年12月31日前系天津泰...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案情]:
2010年7月3日21时,贾某驾驶挂半挂车与前方顺停潘某驾驶的挂半挂车相撞,造成贾某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县交警大队认定二人均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贾某之亲属六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司机潘某、车主刘某某等赔偿死亡赔偿金294360元、丧葬费14191.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015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尸检费500元;六原告主张车损费133480元、交通费、住宿费、复印费共5000元、车损评估费38...
导读: 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异,并同时就离婚所涉及的后果达成一致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而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 。
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必须对子女和财严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果不具备这一条件,则不能通过行政...
法律咨询:
我不出抚养费,目的是想要回孩子,我有两个男孩子,都判给了她,〔是她蛮不讲理、法院不公平的后果〕。任何理智的人都不会这样做的,做为女方在离婚时要两个男孩。她以不能活,要上吊为理,法院也有她的人,有了这样的结果。现在她不让我看孩子,强制执行抚养费,钱我不是没有,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她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我不出抚养费是想要回孩子,孩子跟这她也得不到好的教育。我的问题是:1、法院强制执...
增加抚育费的条件
(1)首先应是父或母有给付能力。
(2)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3)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时,抚养费范围、数额、给付期限、给付方法如何确定?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子女抚养费问题都是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那么,离婚时,抚养费范围、数额、给付期限、给付方法如何确...
一.夫妻离婚时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用的一方,因经济发生变化,要求减少给付子女抚育费的,可以子女及另一方为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离婚后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重新确定抚育费的分担。
二.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下岗、待业等,收入偏低,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付给抚育费不能满足子女实际需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子女生活和教育的实际需要,酌情确定抚育费的数额。
三.抚育费的给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 近年来,物价上涨,孩子的生活教育费用日趋增加,离婚时定下的抚养费远远不够的情况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原定的抚养费能否“随行就市”?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可向人...
子女满1 8周岁以后就不能再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了吗?
对于这个问题婚姻法有相关的规定。《婚姻法》第2 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可见,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是两种子女: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满1 8 周岁的子女显然已属成年,那是否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呢?
《婚姻法解释(一)》规定,“不能独立生...
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未作任何确定性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