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
本文介绍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依据是什么?子女抚养费包含哪些项目,以下详细解读子女抚养费相关常识。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
离婚后抚养费如何计算?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咨询
我朋友今年30,和她老公因为老公有外遇后,闹翻,现已分居2年多,她无居住房,原和老公住房为男方父的单位房,后办理房产证,男方向她父亲协商,以女方父亲的房产做抵押贷款5W,后将房卖了,房款都在男...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
对于抚养费判决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为:
1)在法庭庭审中,双方认可...
【案例简介】
张某和赵某于2008年协议离婚,约定儿子由其母亲赵某抚养,张某自离婚当年起每年支付抚养费7000元,直到儿子成年为止。抚养费于每年的1月30日前交付给赵某。
但是,2009年赵某再婚,并将儿子的姓名由张某某改为王某某,张某认为儿子既然已经改名,已经跟自己没有关系,所以自己也不必再支付抚养费,于是自2009年起,张某再未支付给赵某儿子的抚养费,2010年,张某的儿子考入国外某知名大学,需要支付...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
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
离婚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付清是否可以?以后是否会存在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本文分析离婚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付清的法律效力以及子女抚养费的增加。
离婚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付清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
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
本文介绍子女抚养费的变更情况和条件。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
韩先生为了不负担女儿的扶养费,故意辞掉一份月收入近4000元的工作,法院认为其具有恶意逃避履行义务的目的,在判决他与妻子离婚的同时,仍需每月支付女儿扶养费500元。
此案原告王女士起诉称,她与韩先生2006年登记结婚,2007年生育一女小馨。去年12月,二人就离婚问题签订离婚协议书,但因韩先生反悔,致使离婚协议无法生效。故王女士起诉至顺义法院要求判令与被告韩先生离婚;婚生女小馨由王女士抚养,韩先生每月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