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和饶女士因感情破裂2007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后,8岁的女儿小雪跟随饶女士生活,林先生会不定期探望小雪。
但从2009年6月初开始,饶女士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绝林先生探望小雪。2010年2月,林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其对女儿的探视权利,探视时间为每周六12时到周日下午5时。
林先生诉称,饶女士与他在教育女儿的理念和方法上有差异,饶女士经常把内心的不满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使女儿变得胆小孤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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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赡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探望权案件的执行是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的亲权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但是,因探望权纠纷的发生,大多数是由于夫妻在离婚时就矛盾重重,离异后又不心平气和地协商子女的探望问题而产生的。所以,在探望权执行中存在很大的难度。 从法理上看,...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或母,按规定的要求看望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子女的权利。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这是因为,基于血缘关系,夫妻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子女,这种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血亲关系,不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那种认为离婚后,子女同我共同生活,与另一方毫无关系的...
摘要: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权承。
律师您好:
我和王某前年建立了恋爱关系,不久之后开始了同居生活,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年我生下一个女孩,女儿出生后,我们常常因为生活的琐事吵架,关系逐渐恶化,半年前我们分...
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定双方的协议与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冲突,应视为无效。经调解,男方愿意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18周岁时止。
案情
2013年的冬天,在酒店做前台招待的赵某在工作中认识了有家室的李某,后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3个月后,赵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想拿孩子逼李某离婚,两人为此争吵不休。
2014年7月,赵某同意拿掉孩子,但要李某补偿20万元。李某怕赵某以后再纠缠...
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由于双方当事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所以,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有财产纠纷或者子女抚养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解除非法同居纠纷的诉讼,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诸如非婚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或债权债务等事宜,人民法院应一并作出处理。(注意:当事人单独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非婚生子女,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
10月3日,上饶县皂头镇新田村的周造连向记者反映,他与前女友育有两个孩子,如今孩子渐渐长大,他又身患残疾,实在是承受不起生活重担,所以希望前女友一起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今年41岁的周造连,在1997年外出务工时,发生工伤造成右手残疾,同年带着一万块钱的赔偿金回到村里开了家杂货店,不久与同村的周国媖相恋并开始了同居生活。然而,两个人的同居生活并不美满,在怀着儿子的时候,周国媖已经产生了离开的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分析说明]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
导读:近日,香港女星因宣布“出柜”的消息后,她的人气不断飙长,风头正劲。昨天又传出她在台湾接受采访时透露了想要结婚生子的愿望,并声称要考虑借精生子。而对于精子的主人,这位女星大方地表示:“必须具备有才华、长得不错、体格又好这3项条件。”更透露目前正在物色人选当中。借精生子,是一种辅助生殖技术,是不是想“借精生子”的人都可以做呢?“借精生子”的对象是谁?&l...